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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5岁的小女孩去上课外培训班时,被一辆刚从小区地下车库出来的黑色轿车撞倒

江苏南京,5岁的小女孩去上课外培训班时,被一辆刚从小区地下车库出来的黑色轿车撞倒在地,并被两个车轮碾压而过,造成小女孩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的严重后果。据小女孩的母亲陈女士称,肇事司机是某航空公司的飞行员。事后司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及参与施救,反而是先打电话通知自己的家人。

事后交警经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后,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交警已经判定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可小女孩的母亲陈女士表示,事发后司机的家属在评论区经常对其进行攻击,且至今为止没有得到一句道歉。而司机的工作单位则回应称,是个人行为,事故发生后公司也一直未安排其工作,后续会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理,公司同时还建议陈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诉求。

目前,陈女士的诉求是司机公开道歉,工作单位能够给其一个说法。

有网友表示,这确实是飞行员下班后的个人行为,且交警已定性为各占一半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陈女士要求公司给个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也有网友表示,虽然很同情家长的遭遇,但交警之所以会判定各占一半的责任,是因为家长没有履行好监管孩子的义务,也是一种过失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也就是说,作为家长不仅要为自己的未成年孩子提供衣食住行,从法律上讲,家长还应当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并确实履行好监管义务。

还有网友认为,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么?

《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里所指主要责任是指占事故发生50%以上的责任。即如果没有超过这个比例就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各占50%的比例来判断,司机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当然,即便不承担刑事责任,司机也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责任比例一般根据交警认定的来分摊。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

最后,民法典确实规定,民事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侵权责任。但是,承担这个责任的主体一般是侵权人本人。

也就是说,只要司机当时不是在工作场所、执行工作时造成的损失,那么确实与工作单位无关。换而言之,即便要赔礼道歉,应当由司机自行承担责任。

最后,希望各位家长务必要引以为戒。即家长平时一定要抽时间给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且平时也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发生意外时后悔莫及!

评论列表

到处都是肛精
到处都是肛精 34
2024-06-12 04:00
小女孩是可怜,但是请问当时家长去哪里了?!!!为什么事故会定性各一半的责任??具体事故的过程呢?孩子家长避重就轻这是想要干嘛?逃避责任还是想要对方承担更大的责任赔偿??这种明显歪屁股的文章就别发了,四个字评价。别有用心!!!

~~! 回复 06-12 15:44
对。既然这样就不生小孩了。不去指责肇事司机来指责家长有病吗

只为絮叨
只为絮叨 20
2024-06-12 10:39
这个飞行员随便罚,但属实跟东航没关系了,否则哪家企业还敢继续开[哭笑不得]
天亮
天亮 11
2024-06-12 16:17
这事和是不是飞行员,和是不是东航有毛关系?
窗外不归的雲
窗外不归的雲 6
2024-06-12 14:56
开飞机还行,开汽车就不行了[抠鼻]
逗逗的豆豆
逗逗的豆豆 6
2024-06-12 07:41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回天 回复 06-12 16:33
你哪看到的肇事逃逸了?既然定了50%责任那肯定没逃逸啊。只是肇事者没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打电话给家里人寻求帮助吧

熊二
熊二 2
2024-06-13 18:24
有个问题: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这事故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