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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一农民家里养了几头牛,平时在山上放养。其侄子家里也养了几头品种一样的牛

云南玉溪。一农民家里养了几头牛,平时在山上放养。其侄子家里也养了几头品种一样的牛,叔侄俩为了方便照看,将两家人的牛都放在同一个山头放养。平时也没有去区分是谁家的。可当其中一头母牛生下一头公牛后,两家却为此发生争执,双方各自一执,都说自己的,最终通过做DNA才能确定。

李大爷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平时除了种地,家里还养了几头牛,李大爷平时会将牛赶到屋里的后山上放养。李先生是李大爷的亲侄子,两家人住得很近,其见叔叔李大爷将牛赶到后山放养,李先生也将自家饲养的牛,全部赶到同一山头处放养。

两家人的牛一起混养一段时间后,其中一头母牛生下了一头公牛,当时双方也没去计较这头公牛到底是归所家所有,就让其继续在山上放养。

可当这头公牛长大可以卖钱时,双方却发生了争执。李大爷和侄子李先生均认为,这头公牛是自家的母牛所生,因此这头牛理所应当,归自己所有。

双方多次争执未果后,叔侄俩一起到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可民警一时半会也无法分辨到底是归谁家所有,并告知两人,这属于民事纠纷,调解不了,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纠纷。可双方谁说服不了谁。

从法律上讲,牛属于动物,民法称之为物权。

民法典第114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也就是说,只有证明了这头公牛是归谁家所有,其一方才有处分权,这也是李大爷与侄子的争议所在。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具体而言,民事纠纷受民法所调整。根据民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谁主张这头牛是自己的,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其主张不能成立。

也就是说,不论是叔叔李大爷,还是侄子李先生,双方谁能拿出证据证明这头公牛是谁家母牛所生的,那么这头公牛就归谁所有。可两人都没有证据。

为了找到证据,双方协商决定给这头公牛做DNA检测,但这9千多元的鉴定费到底由谁来承担呢?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司法鉴定,一般是谁申请,谁先支付鉴定费,但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换而言之,只要谁有底气,坚信这头公牛是自己的,可以先拿出钱来申请鉴定,待拿到结果后将另一方告上法庭,那么公牛也归自己的,鉴定费也是对方承担。

可虽然双方都声称这头公牛是自己的,但双方却都没有底气敢100%保证自己的主张一定是事实。最终,双方想到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即鉴定结果出来后,结果显示是谁家的,这头价值1万多元的公牛就归谁家所有,但也要承担一小部分的鉴定费。

也就是说,即便鉴定结果显示是自己的,自己也要掏3千多的鉴定费。但双方还是同意了这个口头约定。当然,双方口头约定是有村干部等人在场见证的。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换而言之,即便是口头约定,只要双方约定内容,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的合同约定就成立,即受法律保护。

最终,经动物亲子鉴定,确认这头公牛是侄子李先生家的母牛所生。即这头公牛最终归李先生所有。

事后双方也各自支付了鉴定费。当然,按照事前的约定,“败诉”的李大爷要承担更多比例的鉴定费。

民法典第509条同时还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有网友表示,长大这么第一次听说给牛做亲子鉴定的,真是涨见识了!但好像无论是哪种结果,最终得益最大的还是鉴定机构。

也有网友认为,鉴定费9千多、这头牛值1万,双方还是亲叔侄关系,侄子李先生真的是赢了么?我觉得输了。即便是赢了一头公牛,也输了亲情。

还有网友表示,两人不会算账么?还不如把牛卖了,叔侄俩一人一半划算。也不至于叔侄俩闹成这样。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