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造假退市,不应该赔给散户吗? 不仅上市公司要赔,而且所有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都应该承担责任 一,股民是无辜的,不是审计师,不是专家学者, 二,股民是无条件相信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发行承销商,在履行他们的职能,结果ST美尚这个公司能造假十年,而事务所一无所知。这才能吗? 三,不赔偿不符合国九条保护中小投资人核心宗旨,只有罚得他们倾家荡产,才能为来者所警示,才能彻底解决股市的信任问题,不信任,就不敢投,不敢投,股市就没有成交量,没有成交量就没有牛市。 所以,政策可以不断给中小企业下监管函,但前提是,一旦发现造假,对于小股民的赔偿要立即到位,不可能大股东走了,留下几千万中小投资人独自买单。 大家说对不对,以我看,既然国九条说了严管,其中最本质的一条, 就是谁的错谁买单。。。造假不是股民的错,不应该有股民买单 (关注老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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