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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男子酒后当街殴打自己的妻子引发现场群众不满。一女子上前劝阻后不仅被辱

湖南长沙,一男子酒后当街殴打自己的妻子引发现场群众不满。一女子上前劝阻后不仅被辱骂,还被吐口水。另一热心大哥也上前劝阻时,又被男子挥拳殴打。现场群众见状一拥而上,合力将男子制服。

··:南国早报·

·20日,一男子酒后与妻子在人来人往的人行道处发生争执时,突然抬腿踹了妻子一脚,妻子连忙跑着躲避,但男子却仍然不依不饶,追向妻子。

可谁曾想,男子追上扎着马尾的妻子后,却又一把拽其头发并一路拖着行走,妻子头发被拽住后,只能低着头挣扎,并大声呼喊向路人求助。

可男子却拽着妻子的头发并将其强行拽倒在地上。妻子倒地后男子还是没有松手,并死死拽着不放手。

一名热心女子见状,从男子身后向其走来并怒斥其所作所为。可男子却不以为然,并在松手后走到女子面前,指责女子多管闲事,还往女子的脸吐口水。

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热心大哥,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立即上前指责男子太过分了。热心女子见状立即掏出手机,疑似打电话报警。

可就当热心大哥走到男子面前并指责其时,男子却突然挥拳打向热心大哥的脸部。

热心大哥肯定不能惯着他,立即出手还击。

现场其他围观群众其实早就已经看不下去了,见男子连好心劝阻的热心大哥都敢打,于是一拥而上,合力将打人男子按倒在地上,并将其制服。

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将打人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有网友气愤的表示,最讨厌就是耍酒疯的人,对于这种人必须要远离,否则迟早出问题。在大庭广众之下,都敢殴打妻子,想必在家中时妻子没少被打。

但也有许多网友担心,公安机关会因双方是夫妻关系,而认定是家暴,从而仅仅是批评教育处理而已。

还有更多的网友担心,热心大哥当时确实还手了,会不会因此而被认定为互殴,并也被公安机关处罚。

那么从法律上讲,男子会被处罚么?是互殴么?

首先,我们应当要先明确一点,任何人的身体健康权都受法律保护,且不论双方是什么关系,这是没有异议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16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因家庭纠纷而引发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确实会因双方是夫妻关系等,而秉承化解矛盾的原则,先是批评教育处理。即一般会先以家暴定性,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当然,这仅仅是对首次家暴行为且是情节较轻的适用,多次家暴且报警处理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其次,我们通过现场视频可以发现,男子不仅殴打其妻子,同时还对热心女子吐口水、挥拳殴打热心大哥,男子这两个行为,我们不能忽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即便男子是首次家暴,公安机关不会对其治安处罚,但他对热心女子吐口水、挥拳殴打热心大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肯定不会不管,且大概率会因其同时侵害多人身体健康权,而从重处罚。

最后,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实施的下列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一)制止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具体而言,前面已经说了,任何人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此,男子殴打妻子在先、往热心女子脸上吐口水在后,都属于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即热心大哥可以上前制止,且是见义勇为。

另一方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第9条同时还指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简而言之,过错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的,还击一方造成对方的伤害,一般就认定为正当防卫。

综上,男子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是跑不掉的了,至于热心大哥不仅不是互殴,同时还属于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