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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一女子因工作原因每天晚上回家都比较晚,可女子晚上在家洗澡时,邻居却敲门

吉林长春,一女子因工作原因每天晚上回家都比较晚,可女子晚上在家洗澡时,邻居却敲门投诉女子扰民,理由是女子洗澡声音太大了。双方发生争执时,女子也不甘示弱说,洗澡和几点睡觉都是自己的人身自由。可邻居却威胁说,晚上不会让她好过。

(来源:椒点视频)

陈女士(化名)因工作原因每天下班比较晚,忙碌一天陈女士回家后几乎都第一时间收拾东西,然后洗漱赶紧睡觉。可邻居却因陈女士每天洗澡用水声吵到他们家正常休息,而不停敲墙表示抗议。

事发当天晚上,邻居因同样的原因敲墙过后,直接敲开陈女士家房门与其理论,双方也因此发生争执。

根据现场视频对话内容判断,与陈女士发生争执的是两家邻居,其女邻居就住在陈女士家隔壁。

女邻居指责称,陈女士晚上一回家关门时,大家伙都知道她回来了,且还质问陈女士是不是没工作?

可陈女士则非常无奈的说道,自己是有工作的,只是工作原因要晚下班也没办法啊,又不是故意的。

但女邻居却认为陈女士半夜12点不休息,就是故意的,陈女士随即又反问称,我休不休息你怎么知道?并坚称只是工作原因下班回到家时晚了而已。

另一邻居大爷则让陈女士晚上10点后不要洗澡影响到其他人,只能等次日起床后再洗漱。但大爷这么无理的要求,陈女士肯定是不能同意的。

随后两户邻居却表示要去法院告陈女士,但陈女士却也不害怕,并又反问两邻居我看你上哪告去?

可邻居大爷却让另一女邻居回家去,并声称自己会用自己的方式报复陈女士,晚上也不让她好好睡觉。

有网友认为,通过女邻居指责陈女士一关门,大家伙就知道她回家了、离陈女士家较远的邻居大爷也上门理论来判断,估计陈女士关门声音确实太大了。

也有网友认为,每个人工作性质不一样,回家时间晚点能够理解,只要不是故意发出声响就不能指责陈女士,毕竟连洗澡声音都影响到邻居的话,那是开发商隔音效果不好的责任,邻居找开发商去才对。

但还有网友认为,隔音效果再差也不至于说洗澡水的声音能影响到隔壁邻居,更不可能隔远一点的邻居大爷也会半夜找上门来理论,这不符合常理!

那么从法律上讲,该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每个人对于声音是否属于噪音的判断标准不一样,尤其是年龄比较大一点的人,对此更加敏感。为此法律对于是否属于噪音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明确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声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也就是说,只有陈女士家中所发出的声音属于上述规定时,法律才评价之为噪音,这个时候才叫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500元罚款。

换句话说,不论陈女士是在家洗漱还是回家时关大门所发出的声音,只要不超出上述标准不属于噪音。

其次,古人云“远亲不如近邻”!因此,法律鼓励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相互帮衬。如若有邻里纠纷时,也务必要正确处置。即便双方协商解决不了,也只能报警求助。绝对不能任何方式去威胁他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威胁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不论双方谁对谁错,有话好好说、依法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实在不行就报警解决。但邻居大爷威胁陈女士就不行,说严重点就构成违法。

最后,民法典第288条规定得很清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综上,不论是女邻居、邻居大爷还是陈女士,都要摆正心态,好好协商处理此事。切勿因一点小矛盾而影响了邻里关系,邻居大爷更不可以以身试法,故意去报复陈女士,否则绝对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