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女子在自家院子门口驾驶白色大众新能源车,准备起步时突然失控撞到自己的外婆,并最终导致外婆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女子应当为此承担什么责任呢?有人说是交通𦘦事罪,也有人说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也有人说,一般不构成犯罪。
(来源:中国网资讯)
现场视频显示,事发地点在一户人家的院子里。
当时有一位老人蹲在一辆白色大众新能源车的前方摘菜。一女子打开驾驶室车门后就上了车。
随后女子驾驶新能源车启动时,车子突然撞上老人。车子疑似撞到墙上后,还回弹了一下。
一男子闻讯赶出来查看后,第一时间上前查看老人。
女子下车后,撕心裂肺的喊着“外婆、外婆!”男子则立即叫女子,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快点!
据了解,老人是女子的外婆。其外婆最终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保险公司回应确认了此事!
有网友认为,女子大概率是没有看到前方有人蹲着。
但也有网友反驳称,这不可能!因为车子是往前方驶去的,即便她没有看到人,她会故意往墙上撞么?
还有很多网友对女子的行为,该怎么定性处罚,有不同意的意见:有人说是交通𦘦事罪;也有人说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有人说,一般不构成犯罪。
那么从法律上讲,女子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么?
首先,女子的行为,一般不构成交通𦘦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承担事故主要或者以上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意!上述关键词是“道路上”、“承担主要或者以上事故责任”、“致一人死亡的后果”。三者缺一不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具体到本案中,车子当时是停放在自家门口处的,一半车身在院子处。因此,很难认定为“道路”。
也就是说,即便女子承担全部责任,也会因不是发生在“道路”上,而不符合交通𦘦事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女子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条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可以或者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发生,可其却自信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犯罪行为。
有网友可能会说,如果女子不知道前方有人,那怎么能认为其是可以或者应当可以预见呢?所以持这个观点的人,就认为这是一场意外,没有人会想到!
笔者提醒各位,驾驶证考试时,对驾驶员上车之前是怎么要求来着?即驾驶员应当要绕着查看一圈确认没有障碍物后才能上车,并按标准规范动作起步。
也就是说,即便事前女子没有发现前方有人,那也是因其自信或者过于自信,而疏忽大意所导致的。所以其行为可以认定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当然,这种情况,检察院一般会认为是情节较轻的。加上家属谅解的话,法院就会考虑适用缓刑。
最后,春节将至!提醒广大网友们务必要注意安全!以免因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意外”发生!
黎母山巫師
风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