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违章?”北京西城,男子因车牌限行,将车停在某路段后,罩上了车衣。哪曾想,交警竟然以违停、遮挡车牌为由,对男子作出扣12分,并处罚400元的决定。
·案例·: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
袁某有一辆私家车,他平时很爱惜自己的车,但因为北京限行比较严重,导致他开车的机会很少。
这一现象,让袁某很是无奈,他觉得自己花了这么多的钱买了车,但大部分时间只能停在楼下,根本没有机会开。
因为袁某没有属于自己的车位,所以日常只能把车停在路边,虽然楼下也有停车场,但停车场的停车费太贵了。
一天上百元的停车费,对于工薪阶层的袁某来说,确实有点承受不了。
他在收到当地交警,给予处罚的前一天,就发现自己的车牌,在次日会限号,于是他把车辆开到了小区附近的路段,在把车停好了之后,还把车衣罩在了车上,最后安排妥当才回了家。
第二天,袁某因自己的车限号,只能坐地铁上班。然而正当他工作时,手机上却收到了交警部门,给予的罚款通知。
他仔细看了一下短信,觉得内容不对,他认为,自己把车停在路边确实是违停了,但怎么短信中,竟然说他故意遮挡车牌,并且给出了严重的处罚?
对于交警部门给予的处罚,袁某表示不服,于是他向作出处罚的交警队上级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希望可以通过复议来免去处罚。
事后他才知道,原来是他把车辆上盖上了车衣,遮挡住了车牌,所以交警才说他有遮挡车牌的行为。
在袁某提出复议后,上级部门以对事实认定清楚,使用法律正确,程序也合法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请。
为了讨回公道,袁某最终将交警部门告上了法庭,他主张要求法院,判定交警部门撤回对他的处罚。
这件事情,从法律角度处罚,又该如何认定呢?
1、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袁某在收到处罚信息后,认为该处罚不对,于是想交警部门的上一级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上级部门以,对事实认定清楚,使用法律正确,程序也合法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请。
2、袁某将车停在路边,确实属于违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对于交警部门给予的违停处罚,袁某认为是没有争议的,毕竟他确实没有将车停在车位内,而是随意停在了路边。
但是袁某认为,交警给予的故意遮挡车牌的处罚,他表示接受不了。他认为自己把车上盖上了车衣,并不是在故意遮挡车牌。
3、什么行为,属于故意遮挡车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袁某对此不认可,他认为自己并没有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所谓的“故意”是车辆在路上行驶的时候,车牌被车主故意遮挡的行为。
而自己的车辆是停在路边的,为了不让车辆暴晒在太阳下,他才把车衣盖在了车身上,所以自己的行为,根本不算故意遮挡车牌。
对于袁某主张的撤销遮挡车牌的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道路交通法规中说的“道路",是指公路和城市道路,在单位管辖范围内,允许机动车通行的路。
法院提出,社会机动车,在道路上的停止或移动,共同组成一个连贯的行驶过程和整体,均属于“上道路行驶"的范畴。
最终,法院以袁某把车停在路边并盖上车衣的行为,属于“上道路行驶",认定交警队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驳回了袁某主张的诉讼请求。·文中皆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DentistShao
按法规判决没什么问题,不过执法者应当根据进行处罚,如果联系上车主并及时挪车应该减轻处罚,毕竟处罚不是目的
掌柜的
如果这算行驶,那么喝醉了坐在驾驶位上也算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