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钱?门都没有!”江苏南京,一大爷在某个理发店充值,一年半时间,共计充值29

香橙国际说 2024-05-25 18:00:21

“想退钱?门都没有!”江苏南京,一大爷在某个理发店充值,一年半时间,共计充值29万多。家人得知后,觉得理发店在诱导大爷消费,要求理发店退还卡内剩下的钱。理发店却说:退钱?不可能!

·案例·: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一点都没错,虽然说金大爷今年已经年过半百,但依旧很注重自己的外在形象。

这天,大家到某个理发店理发,在理发期间,和店家闲聊了起来。店家随口问道:您今年有四十多岁?

金大爷一听这话,立马笑开了花,说:哪还有四十几岁啊,已经年过半百了。店家立马夸了起来:就您这精神劲,出门谁敢说您五十岁了,根本看不出来是年过半百的人。

您这一看就是讲究人,脸上一点褶子都没,平时没少在自己的脸上和形象上少费心吧?一听店家的话,金大爷心想:这是遇见知己了!

随即就开始和店家聊起保养方面的一些事宜。店家一边和金大爷聊着天,一边把金大爷的情况摸了个七七八八。心想:这样的大爷,现在不抓住,还待何时?

急忙开始向金大爷推荐起他们的项目,店家说:大爷,咱们店现在新上了美容、养生项目,定期做一做,对您是有很大好处的。

定期美美容,不仅可以让皮肤紧致,还能让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更加年轻,定期做一些养生项目,对身体也是大有好处。

金大爷早就被店家夸得心花怒放了,听到店家又给自己推荐如此好的美容养生项目,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当天就在店里办了卡、充了钱。

店家看到大爷出手如此阔绰,在给大爷做项目的时候,不断给金大爷推荐项目,让他往卡内存钱。

由于金大爷平时对钱也没什么概念,只要听到对自己的身体有好处,就会按照店家的推荐,在店里充钱。仅仅一年半的时间,他就在该店充值了29万多。

一年半的时间,就能充值29万,让人感叹的不是金大爷多有钱,而是这些养生项目,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

莫非做了这些项目,就能不生病?就能长生不老?可问起金大爷,这家店的保养项目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金大爷却说:无非是老一套,做脸,推背。

可这些项目也就是美容院的基础,想必也花不了多少,可当询问起价格的时候才得知,29万已经被花去了一大半。

其实,金大爷的家人对此并不知情,后来越发感觉不对劲的时候才问起他。这时,金大爷才说起了此事。

一听店家如此能忽悠,一年半的时间,竟然能让大爷在店内充了29万多,就觉得店家肯定是在虚假宣传,夸大养生的好处,让金大爷信以为真,不断往卡里充钱。

金大爷的家人一气之下,就找到这家理发店,他们也没提出过分的要求,只是希望店家能把剩余的钱退回,可店家直接拒绝了金大爷家人的要求。

店家说:每次都是经过金大爷的同意才充钱的,每次充钱的时候,都有他的签字,想退钱是不可能的。金大爷可以继续来店里做项目,把卡里的钱消费完,为此,双方也是僵持不下。

1、金大爷要求退还卡内余额,合理合法。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金大爷也到店内消费,双方之间构成服务合同关系。金大爷作为当事人一方,要求将卡内剩余的钱退回,其行为已经明确表达,要解除合同。

理发店就应当按照金大爷提出的要求,把卡内剩余的钱退回给金大爷,并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2、店家如果虚假宣传,诱导金大爷充值,其行为构成诈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店家以对身体有好处的理由,为金大爷推荐美容养生项目,在短短一年半时间内就充值29万多。多半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如果对金大爷所做项目进行调查,店家虚假宣传,诱导金大爷充值,其行为将会构成诈骗,除了要退还未消费的余额外,还应该按照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金大爷的损失。

3、店家给金大爷做的美容养生项目,没有在经营范围内,该如何处理?

《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 金大爷本意是在理发店理发,在此期间,店家为其推荐美容美体项目,如果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调查,经营范围内不包含,对金大爷做的一些美容养生项目,就属于超范围经营。

店家应当在规定日期内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没有及时变更的,将会责任整改,如果逾期不改的,将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0 阅读:203
香橙国际说

香橙国际说

以案普法,分享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