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找一按摩女放松,双方却因交易金额发生争执,按摩女男友闻讯赶来,却失手

香橙国际说 2024-05-23 11:19:47

上海一男子,找一按摩女放松,双方却因交易金额发生争执,按摩女男友闻讯赶来,却失手将男子刺死!悲痛的男子妻子,前往保险公司理赔丈夫的40万意外身故险,哪知保险公司却说:他自找的!竟以男子嫖娼犯罪为由拒赔! (来源:新民晚报)

刚刚30出头的苏某是上海人,他本来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一个温暖的小家庭,可平淡的生活令他觉得索然无味,便想寻求点刺激。

这一天,在朋友的介绍下,他鬼使神差来到某偏僻街道,找到了一处按摩店。

苏某问店里唯一的按摩女郎是否有特殊服务,浓妆艳抹的按摩女郎将苏某带到了一个狭窄的房间,两人随后谈好了价格。

岂料,服务完成后,苏某觉得服务不值这么多钱,当即想要少给200块,可按摩女郎哪里肯依,两人当即吵了起来。

按摩女郎一气之下,当即叫来了自己同居的男友,按摩女男友赶到后与苏某发生口角,未曾想,恼怒的按摩女郎男友突然掏出水果刀,对着苏某胸口连刺两刀。

这两刀不偏不倚,狠狠刺中了苏某的心脏和左肺,随后导致苏某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苏某的去世,令他的妻子张女士既伤心又尴尬,就在她为苏某办理身后事时,却发现一个意外情况:老公所在的公司,曾为员工购买过意外身故保险,保额最高可达40万元!

想到老公虽然已经身亡,但还留下一笔遗产,张女士心中略有些慰藉。

可谁知道,当她拿着保单来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竟一口拒绝,竟称苏某去找特殊服务,已经是犯了法,按保险赔付规定,犯了法就不能赔!

张女士顿时就懵了,不明白保险为何与丈夫的违法行为还有关系,当即表示不理解,于是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

但保险公司非常坚决,表示不会赔付,为此,张女士将保险告上法庭,请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那么,张女士的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从苏某的行为来看,他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道德上讲也应当受到谴责,但是苏某购买了保险公司的意外身故保险,也就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保障合同,只要合同里约定的保障内容发生,保险公司都应当予以赔付。

一般来说,保险拒赔有三类原因:一是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二是保险事故发生属于保险条款以外的责任;三是《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

法庭上,保险公司拿出了苏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并称里面有一条“因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等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认为苏某寻找特殊服务,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犯罪行为,况且苏某与按摩女男友有肢体冲突,属于“斗殴”行为,两条都违反了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合情合理。

不过,张女士表示,保险公司的两条理由都站不住脚,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苏某的情况不属于故意犯罪行为。因为按照《刑法》罪刑法定原则,被保险人苏某找特殊服务的行为,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尚未达到触犯刑律的程度,因此算不上犯罪。

二是苏某的“斗殴”行为并不成立,因为案件全程苏某都没有反抗,而是突然被按摩女男友刺杀,且从公安机关放罪嫌疑人的口供也能证明。

综上,张女士认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既不合法也不合理,要求其依法赔付保险金。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苏某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但他整个过程只是违法并未犯罪,而且苏某的去世,符合保险条款里规定的外来的和突发的、并非疾病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应当依法赔付收益人张女士保险金。

最后,保险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张女士保险金40万,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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