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背着我,和别人结婚了?”到上海打工的刘先生,辛苦多年,和妻子黄女士决定买房

香橙国际说 2024-05-17 10:48:53

“老婆背着我,和别人结婚了?”到上海打工的刘先生,辛苦多年,和妻子黄女士决定买房。但是当他们付完首付,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两口子各有各的家庭,名下也各有一套房子,不能再买房。

经过查询,黄女士名下的房产档案里,有一张黄女士和男子陆某的“结婚证”。对此,黄女士无比委屈,“我从来就不认识这个人!”

而刘先生名下的房产档案里,里面也有一张结婚证复印件,显示他与一名俞姓女子“结婚”了。

而这两套房子都是2020年登记的。

刘先生回忆,他们之前租房时,曾经多次提供身份信息给中介,可能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身份被泄露了。而有人伪造结婚证以后,取得购房资格,买下了房子。刘先生和“另一位妻子”俞某联系后,对方否认盗用了他的信息。

目前,刘先生已经报警,警方正在进行处理。(来源:新民帮侬忙)

从这个事件来说,目前可以,肯定是有人盗用了刘先生夫妻二人的信息,伪造了相关证据,中间可能存在犯罪问题。

有犯罪当然要追究犯罪者的责任,但是目前来说,刘先生两口子可能面临着一些麻烦,这就不是单纯报警可以解决的了。

首先来说,刘先生两口子因为名下有房产,暂时无法买房。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不是太难解决,他们完全可以提交自己的结婚信息,证明那两套房子里存放的结婚证复印件是虚假的,以此请求不动产登记机关撤销两份房产的登记情况,从而恢复购房资格。

如果不动产登记机关拒绝撤销的话,他们还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轮船登记机关撤销这两份房产的登记,问题不是很大。

比较麻烦的是,他们目前的购房合同,因为他们与卖家约定的过户日期是在2022年6月3底之前,想撤销那两套房子的登记,恢复买房资格,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在6月底之前应该完成不了。

而合同纠纷中,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只要不是不可抗力,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一方违约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现在刘先生两口子可能就面临着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当然是相关机关特事特办,在6月底之前办理好这套手续。但这当然只是理想的状态。

如果不能特事特办,那另外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刘先生与卖家进行协商,请求延期办理过户手续。但这就需要卖家的理解了。

如果还是不行,那刘先生两口子可能只好先承担违约责任了。然后再找到相关责任人员以后,再去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果找到了相关责任人员,因为他们伪造了结婚证件,已经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面临着刑事处罚。而刘先生两口子各自名下的两个“配偶”,如果对这套手续是知情的话,很可能也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可能大家感兴趣的一个地方是,在这个事件里,房产登记机关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登记机关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履行地是一种形式审查责任。也就是说,这两个假的结婚证只要在外观上没有明显的瑕疵,一般人不足以发现这属于伪造的证件,那房产机关在这个事件里就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就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过不需要承担责任,不代表不需要纠正这个行政行为。所以房产登记机关仍然需要撤销这两个房产登记。

最后,还是希望房产登记机关能够考虑客观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特事特办,纠正错误,及时为刘先生两口子恢复购房资格,以免给他们造成更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希望这些涉嫌犯罪的人员能够早日受到打击,避免出现更多的被害人。

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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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指南针

指南针

6
2024-05-17 13:55

能不能卖房分一半?

Memory, my love

Memory, my love

4
2024-05-17 16:55

那还不简单?双方去补个结婚证,然后找对方离婚,并要求房产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