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童小刚偷拿了母亲的金手镯,跑到一家当铺,想卖掉,结果被当铺拒收。他正

香橙国际说 2024-05-17 10:47:19

湖北武汉,男童小刚偷拿了母亲的金手镯,跑到一家当铺,想卖掉,结果被当铺拒收。他正准备离开,却进来一名神秘女子,说要收黄金,店员说没有,但是小刚要卖。女子就把他带到一个小巷子里,用3000元买下了这对60克重、原价3万多的金镯子。小刚满心欢喜地离开。

小刚母亲李女士发现后,怀疑是当铺的阴谋,带着小刚到当铺要求退货,对方却表示与他们无关。李女士于是报警。女店员面对警察,也说与她们无关,而当天因为人少,店里的监控也没开。

小刚回忆,当天到了当铺,女店员看他年龄小,就问他是不是从家里偷拿的,他予以否认。女店员剪了一小截手镯,熔化以后闻了闻,又拿手机拍了手镯,就说黄金有臭味,行情不好,不收。这时候就进来了那名女子,带着帽子和口罩。

警方根据附近的监控,一路追踪,发现那名女子竟然是当铺老板娘,女店员的姐姐。最终当铺老板把手镯送到派出所,经过调解,当铺退还手镯,李女士退了2000元给对方(手镯有缺损)。

这可真是缺德了!要不是警方给力,这个镯子怕是找不回来了。

《民法典》规定,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的民事行为都要由监护人代理实施。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从事和他的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纯获利的民事行为,剩下的民事活动,必须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追认或者由监护人代理实施。

在这个事件里,小刚虽然已满8周岁,但是还未满14周岁,还属于儿童,出售3万多元的手镯显然和他的年龄是不相适应的,是不能独立实施的。

而且,金银作为贵金属,具有一定的货币属性,在我国的销售、购买都受到严格限制。

根据《金银管理条例》的规定,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委托、寄售商店,不得收购或者寄售金银制品、金银器材。珠宝商店可以收购供出口销售的带有金银镶嵌的珠宝饰品,但是不得收购、销售金银制品和金银器材。金银制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购并负责供应外贸出口。

这家当铺当然是懂这些规定的,所以女店员才会在小刚询问收不收金镯子的时候,先是问小刚是不是从家里偷拿出来的,再找理由拒绝了交易的要求。

但是,她们又舍不得这样占便宜的机会,又掩盖好身形以后,去和小刚偷偷交易。

但这样的交易,由于小刚事后没有得到父母的追认,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小刚父母有权要求当铺老板娘退回手镯,并赔偿因剪下一小截造成的损失。

有人说,当铺的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呢?目前来看,由于是小刚主动提出交易的,所以他们的行为还达不到诈骗的程度,只能属于民事上的欺诈。

不过,由于他们擅自收购金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最后,做生意基本的诚信还是要讲的,不能什么钱都赚,只有这样才能走得远、走的稳。

你对这个案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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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过往无渡

过往无渡

14
2024-05-21 13:24

人少、没开监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工地少年与砖

工地少年与砖

12
2024-05-17 20:50

这小童打个半死

向南的窗

向南的窗

11
2024-05-21 04:22

我一个朋友开手机维修店 会经常买一些二手手机和平板啥的 但是他从来不收别人去他店销售的东西 他会先检查 评估价钱 如果合适了 他会找个由头 比如索要发票或者大大的杀价 把想买的顾客劝退 然后 他会通知市场周围那些流动的商户 说有好货 然后人家收来 再导给他 他多给人家一百五十的

a7788

a7788

9
2024-05-18 11:49

小孩拿着手机铺卖,老板不敢收,叫来一人,在门口等着小孩。手机间接到老板手上。

晨雨日月

晨雨日月

8
2024-05-17 17:12

缺乏职业操守,这就不难理解彩票店那么多是非呢

桦树林

桦树林

5
2024-05-21 16:14

值3万,可以刑拘了。

谢平

谢平

3
2024-05-18 11:34

没刑事责任?

夏龙

夏龙

2
2024-05-18 11:33

应判刑

tb450524826

tb450524826

2
2024-05-19 18:18

养了个小蝥贼

白雪公主的妹妹

白雪公主的妹妹

2
2024-05-21 20:49

这怎么能调解的?不是诈骗罪吗?过W了。

香橙国际说

香橙国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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