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2人家中遇害!”福建福州,37岁男子邓某钧做出令人发指的恶行。 7月12

香橙国际说 2024-05-16 16:35:30

“母女2人家中遇害!”福建福州,37岁男子邓某钧做出令人发指的恶行。

7月12日,福清警方接到报警,称某村一对母女遇害。警方立刻展开工作,在7月14日将嫌疑人邓某钧抓获。

经查,这起案件是邓某钧所做,他在入室盗窃过程中行迹败露,遂持锐器伤害这对母女,造成2人死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福清公安)

太令人发指了!盗窃就算了,还能因此杀人,而且一次杀害两人,必须予以严惩!

从法律上来说,盗窃虽然是犯罪,但其处罚其实并不算很重。一般的盗窃罪最高只能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低只是管制。而就算盗窃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最高也只能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怎么也不会死刑。

但是盗窃其实是一项非常危险的犯罪,很容易转变性质,特别是几类特殊的盗窃行为十分危险,尤其是入室盗窃和持械盗窃,很容易转化为恶性伤人案件。

所以,法律虽然规定一般的盗窃需要盗窃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犯罪,但是对入室盗窃、持械盗窃却没有这样的要求,只要实施,哪怕一分钱没盗窃到,也会构成盗窃罪。

而且,为了防止盗窃转化为伤人,《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还特别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将盗窃被发现,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直接规定为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在这个案件里,邓某钧的行为就属于这一条规定的范围。他因为盗窃被发现,当场使用锐器伤人,应当按照抢劫罪进行处罚。

而且,由于抢劫罪可以涵盖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等行为,所以邓某钧不再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而是构成抢劫罪一个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规定的致人死亡,既包括抢劫过程中单纯想伤人造成的被害人死亡(也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包括故意杀人的行为。

所以,在这个案件里,不管最后查明邓某钧当时是否想杀人,他都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最高都面临着被处死刑、没收财产的处罚。

而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盗窃行凶杀人的恶性暴力犯罪,特别是一次造成两人被害的犯罪,基本可以肯定是必然会被判死刑的。

最后,还是要感谢警方的快速破案。

其实,这类入室盗窃伤人案件,由于凶手是临时起意杀人,没有积怨,调查起来比一般的命案要难一些。因为警方首先需要锁定嫌疑人的身份,下一步还需要寻找嫌疑人的下落,最后才能实施抓捕,每一步都需要一些时间。能够在48小时内破案并抓到嫌疑人,不得不说行动迅速了。这也再次警示那些心怀不轨之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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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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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9:58

枪毙 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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