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死了,一个鸡都偷!”湖南长沙,一女子大白天进到别人家,大摇大摆偷走院里晾晒的

香橙国际说 2024-05-13 18:16:32

“穷死了,一个鸡都偷!”湖南长沙,一女子大白天进到别人家,大摇大摆偷走院里晾晒的腊鸡。随后坐车离开。失主:应该是团伙作案!

·案例·:蓬勃新闻·

老敏是当地人,每年都忘不了的事情,就是熏制各种腊味,腊肉、腊肠、腊鸡……对他来说,这不仅是一种美味,更是对家乡的一种情怀。

别看老敏年纪不大,在熏制腊味上,可是一把好手。看上去没什么差别的腊味,老敏熏制出来的就格外香。

每次他腌制的腊味都会受到家里人的好评。亲戚还经常开玩笑:以后家里的腊味全交给你了。看着大家都认可他的手艺,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反而还觉得很开心。

又到了熏制腊味的季节了,老敏早就计划好了,要多做点,给亲戚们分分,自家再留点,孩子们放假回来都能吃到。

为此,他专门腾出几天时间。准备先到市场转转,买些腌制腊味的食材。他刚把摩托车推出来,姐夫开着车上门了。

姐夫住在乡下,岁数大了,也做不了什么体力活。就在家养了一群鸡,还养了几头猪。想着该熏制腊味了,就给老敏送来了。

省得他再花钱去买。这么多亲戚,光是让老敏熏制,就已经够麻烦了。再让他买肉,有些太过分了。

姐夫自己养的鸡、猪,没有喂过饲料。肉质紧实有嚼劲,腌制出来的腊味更好吃。姐夫闲来无事又喜欢去钓鱼,鱼肉也是新鲜的。熏制出来的腊鱼也别有一番风味。

将这些肉处理好、再进行熏制,之后再挂起来晾晒。老敏家的小院面积大,在院子里晾晒腊味就很好。

看着天气这么好,老敏把大门敞开,家里一直有人,也不担心院子里的东西丢了。

他准备去看看院子的晾晒的腊味,突然,电话在屋里响了起来。急忙跑到屋里去接电话,是孩子打来的电话,说马上要放假回来了,想吃腊鸡了。

听到孩子要回来了,别提多开心了。挂了电话就从屋里出来,准备去看看院子里的腊味。刚走了几步就停了下来,挂在院里的腊鸡不见了!

每年熏制腊味的时候总有人来偷,看来腊鸡是被人偷走了。

老敏拿出手机打开了监控录像,的确如他猜测的一般。一个女子戴着·,大摇大摆走进了他家的院子里,直冲腊鸡的地方走了过去。

来回瞅了一眼,伸手就将院里晾晒的腊鸡拿走了,得手后,迅速跑出了院子。门口还有人专门儿开着车在接应她。

开着的后门,像是专门为女子留好的,就算是被抓住,也能快速上车逃走。

每年都要丢腊味,偏偏还抓不住。今年老敏学聪明了。就担心有人偷腊味,提前在院子里装了监控。女子光顾着偷腊鸡,完全忽略了院子里的监控。

虽说女子戴着·看不清楚样貌,但接应女子的车牌照却拍得清清楚楚。避免周边的邻居也被偷,老敏把视频发到了网上,提醒大家。

看到女子的行为,不少人都在谴责她:丢人丢到家了,一只鸡都买不起吗?开着车偷腊鸡,可真行!

1、挂在院里的腊鸡,也是老敏的个人财物。

《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姐夫辛辛苦苦养大的猪和鸡,从乡下给老敏送来,老敏付出了心血和时间熏制,他们为此付出了太多。

就等着把这些腊味晾晒好和家人分享。没想到,劳动成果却被女子偷走。女子的行为,导致老敏财产受损,已经侵犯到了他的合法权益。

2、虽说腊鸡价值不贵,但女子的行为也已经涉嫌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腊鸡既然是老敏的私有财物,就应当受到保护。女子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走进老敏的家里,将腊鸡偷走,女子到案后,免不了被处罚。

女子当真以为戴着·偷东西,就不会被认出,却不知老敏家中有监控,还将接应她的车牌照拍得清清楚楚。不光女子要被处罚,接应她的人也逃脱不了处罚。

3、女子要把偷盗走的腊鸡还回来。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看女子的行动这么丝滑,更像是老手了,不然不可能这么得心应手。既然女子把腊鸡偷走,她从中获利,导致老敏受损,女子就要把腊鸡归还给老敏。

如果把女子已经把腊鸡吃掉或者送人,女子还要按照合理的价格,去赔偿老敏的损失。

正如网友所说,一只腊鸡值不了多少钱,开着车偷鸡,不仅丢人还违法。有些因小失大了!·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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