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一辈子全毁了!”湖南长沙,一19岁女子听信男友的话,兼职推广违法网站,

香橙国际说 2024-05-13 18:15:15

“不懂法,一辈子全毁了!”湖南长沙,一19岁女子听信男友的话,兼职推广违法网站,从中获利3000余元被抓。女子:后悔!千万别像我一样!

·案例·:经视直播·

在周围人眼中,周梦乖巧懂事,殊不知,正值青春期的她很叛逆。在乖巧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躁动的心。

本来周梦的学习成绩很好,但自从上了初中之后,一切都变了。结交的朋友越来越多,心思已经不在学习上了,成绩也是一落千丈。

本来老师对她抱有很大的期望,看着她的变化,还专门找了家长谈话。然而,效果并不明显。三年下来根本没有学了多少东西。毕业之后直接找了一所中专。

上了中专,更不想学习了,在学校也是混日子。大多数时间都用在了打游戏上,中专最大的收获就是,在游戏当中结识了不少游戏好友。

毕业后,就没再往上考,也没有去找工作,一直在家闲着。不是和朋友出去玩,就是窝在家里打游戏。

周梦属于比较活跃的类型,和不少游戏好友都处得来。这天,她正在群里和游戏好友聊着天,一个添加好友的信息引起了她的注意。

一看是通过游戏群聊添加的,她直接点了通过,周梦对个男生有印象,叫小强,玩游戏特别好。自从加了好友之后,就一直和小强在一起打游戏。

深入了解后,周梦得知,小强家和她家住的并不远。于是,两人从线上转到线下,从游戏好友成为了恋爱关系。

小强也是早早就不上学了,还结识了不少社会小青年。没事就喜欢这些人混在一起。

这天,小强约着周梦打游戏,一上游戏就送给周梦一套装备。周梦很好奇:你哪来这么多钱?又不上班,买了装备,还有生活费吗?

听着周梦这么关心自己,小强还是很开心的,立刻解释道:不用担心这些,我哥们儿给我介绍了一个兼职。手机上就能做,我赚了一点钱。

随后又问周梦做不做,做了推荐给她。周梦不想做,她觉得,有做兼职的功夫还不如打打游戏。周梦拒绝了小强,小强之后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

这天,周梦和小强准备去约会,恰好小强的几个好友来找他,说兼职的事情。好友说着就把眼光转向了周梦。

转身跟小强说:让你女友也跟着做吧,一个月能赚不少钱。拿着这些钱买衣服、买装备,它不香吗?

架不住好友的劝说,小强也开始做起了周梦的思想工作。小强说的天花乱坠,周梦也动心了,于是,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小强口中所谓的兼职,就是在网上推广一些违法网站。周梦一听,担心是违法的事情。又打起了退堂鼓。

看着周梦要退缩,小强的朋友跟她保证:完全不用担心,我们做了这么久了,根本没有事。有什么事我们给你担着,只管赚钱就行。

看着他们信誓旦旦的保证,周梦彻底被说动了,开始和他们一起做兼职。还没多久,周梦就赚了3000多元。

然而,没想到的是,还没看到赚大钱,就被警察抓了,还为此获刑!

1、周梦这是被恋爱冲昏了头脑。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9岁的年纪,虽然已经是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了。但周梦还是没有抵挡住男友的劝说,听信了男友的话,做起了违法之事。

实际上,周梦落得如此下场,也是她咎由自取。不上学安安分分上个班,哪怕赚不来多少钱,完全能够养活自己,也不至于面临法律的处罚。

2、周梦推广违法网站,已经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明知道违法网站是害人的,但周梦为了赚钱,听信了男友的话,去推广违法网站,周梦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

经过法院审理,周梦的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宣告缓刑。

3、周梦非法获利的3000余元,将被没收。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周梦推广违法网站,从中获利3000余元,这笔钱属于违法所得,除了要面对刑事处罚外,这笔钱应当被追缴、没收。·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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