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人孩子下手,太可恨了!”河南巩义,一老太和孙子孙女在家中遭遇袭击,狠心到用

香橙国际说 2024-05-13 17:54:09

“对老人孩子下手,太可恨了!”河南巩义,一老太和孙子孙女在家中遭遇袭击,狠心到用锤子重击其头部。事后,警方回应:老太身亡,男童脱离危险,女童还在全力救治。

·案例·:九派新闻·

河南的热度好不容易降了下来,不再是人们茶余饭后热议的对象。可祖孙三人在家出事,又一次震惊了所有人,引起了轩然大波。

陆杰到现在都心有余悸,总以为很遥远的事情,能在邻居家发生,想到亲眼目睹的惨烈,到现在,心里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陆杰和杨娟是邻居,两家住在一起多年,关系一直都很好。加上两家的孩子又喜欢在一起玩,走动也很频繁。

看着天气不错,阳光也很好,陆杰踩着梯子上房了,想好好规划一下,把房顶上重新整改一下,冬天下雪了,也就不用再上房扫雪了。

四处看了看,大概估算了一下,就准备下房,去联系一下工人。计划在·之前,把房子整好。

一只脚刚踩到梯子上,就听见杨娟的院子里传出来一声惨叫。他还纳闷:就杨娟和孙子孙女在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声音?

随即收回了脚,站在房上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没走近,就听见屋内传出来很大的动静,像是在动手。

杨娟老伴白天出去打工,只有她和俩孩子在家。小孙子杨轩6岁,孙女杨怡4岁。儿子儿媳常年在外地打工。

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两家关系又这么好,有事情肯定要去帮忙。站在房顶看不清楚屋里发生了什么,动静还不寻常。他急忙从房上下去,跑去杨娟家的院子。

刚进了大门口,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当他进了屋之后,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

4岁的杨怡已经躺在血泊里,不省人事。6岁的杨轩也受了伤,杨娟伤的最严重,看上去特别瘆人。

陆杰急忙报了警。一想到,杨娟家人都不在,又给杨娟的老伴,还有远在外地的儿子儿媳打去电话。

看着陆杰打电话,杨娟儿子还嘀咕了一下,陆叔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难道是出什么事了?

怀着忐忑的心情接了起来,陆杰的声音传来:快回来,你妈和俩孩子出事了!杨娟儿子差点吓傻了。怎么会这样?急忙请了假,带着儿媳往家赶。

与此同时,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专案人员前往案发现场。第一时间将杨娟和两个孩子送往医院抢救。

经过抢救,杨娟最终不幸死亡,6岁的杨轩已经脱离生命危险,4岁的杨怡正在全力救治。

幸好家里装了监控,调取监控后看到,有人拿着锤子冲进了屋,拿起锤子重击杨娟和孩子的头部。

看着惨烈的一幕,杨娟的儿子儿媳后悔不已,也许他们在家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眼下,一定要找出凶手,为老人和孩子讨回公道。

经过警方调查,已经将嫌疑人的身份锁定,案件正在全力侦办当中。

这件事引起了公愤,到底有多大的矛盾,能让对方对老人和孩子下手?简直就是恶魔。

重大刑事案件,凶手是逃不掉了!

1、凶手的手段太过残忍了,已经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凶手和杨娟之间存在多大的恩怨,也不能做出如此歹毒的事情。拿着锤子重击杨娟和孩子的头部。

杨娟经过抢救无效死亡,6岁的杨轩脱离生命危险,但4岁的杨怡还在全力救治当中。凶手已经给杨娟造成了致命的伤害,涉嫌故意杀人。

按照凶手的犯罪情节来看,或将被判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凶手对杨娟一家造成严重伤害,杨娟家属有权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杨轩和杨怡在医院抢救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都应当由凶手来承担。

因为凶手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杨娟死亡,还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如果这件事给孩子的精神造成损伤,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小年纪在家出事,亲眼目睹奶奶被伤害,对孩子的心灵,造成的伤害是不可挽回的。其家属除了要求凶手赔偿相关费用之外,还可要求他赔偿孩子的精神损失费。·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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