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火了!”河南南阳,一19岁女生以借厕所为由,潜入店铺盗窃20000元现金。并

香橙国际说 2024-05-13 17:53:11

彻底火了!”河南南阳,一19岁女生以借厕所为由,潜入店铺盗窃20000元现金。并在店内做饭过夜,次日店内营业后趁机溜走!

·案例·:九派新闻·

跨年夜大家都沉浸在喜悦当中时,在当地却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盗窃案……

谁能想到一名19岁的女生,竟然敢以借厕所为由,潜入某店铺之后躲在二楼厕所内,直到店内关门之后,她又在店内的厨房做了一顿晚饭,次日一早店内开门营业之后,女生才趁机溜走。

服务员在发现店内被盗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辖区民警接到报警来到店内,经过地毯式的搜索,和监控内拍到的画面发现,盗走店内2万元现金的人,竟然是一名身材娇小的女生。

事后根据店内服务员回忆称:前一天晚上在店内快要闭店时,有一位女生以借厕所为由来到了店内,服务员告知该女生厕所在二楼。

店主在关门时并未去二楼查看,以为该女生上完厕所之后早已离去,但其实女生并没有走,而是藏在了2楼的厕所内。

直到店主和服务员全都离去之后,女生才从二楼下来,将店内前台的2万元现金盗走,由于店内锁着门,女生晚上出不去,在半夜饿了时,就在店内的厨房做了一顿晚饭。

直到次日一早,店内开始开门营业,随着顾客陆续来到店内之后,女生才趁乱带着店内的2万元现金溜走。

办案民警为了尽快将店主的损失追回,经过缜密侦查,最后锁定了年仅19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次日晚上8点左右,民警在王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并在王某的卧室内,找到了盗窃的2万元现金。

王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盗窃店内2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民警的严厉批评和教育,王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据王某交代,由于她早早辍学,也没有去工作,日常给家中父母要钱,总是很难要出来。

事发前一天晚上,由于是跨年夜,她与朋友一起出来玩,但由于自己身上没有钱,遭到了朋友的鄙视,她一气之下萌生了盗窃的想法。

为了搞钱,她来到某服装店内,以借厕所为由,躲在店铺的二楼,待店内关门后,趁着夜色店内无人,将柜台内的20000元现金盗取。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1、现年19岁的王某,已经属于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9岁女生王某是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有准确的判断和掌控。在明知窃取他人店内2万元现金是犯法行为,不约束自己,最终被警方成功人赃并获,属于自己主动追求的行为,所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王某盗窃店内2万元现金,会面临哪些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盗窃案立案标准: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年满19周岁的王某,盗窃他人店内2万元现金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量刑标准,王某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王某的行为,涉嫌不当得利,受损人有权要求王某将盗走的钱返还。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王某在跨年夜当晚跟朋友出来玩耍,因没钱被朋友嘲笑后,萌生了盗窃的想法,于是潜入他人店内,待该店关门之后,将柜台内的2万元现金盗走,造成了店主严重的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受损人店主有权利要求王某退还盗走的2万元。·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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