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8岁男子谈了网恋,对方长发飘飘,相貌可人,他十分满意,谈了半年就给对方转了14万元。直到一天,他在短视频网站上看到了“女友”,一打听,对方根本不是他女友,而是照片被盗用了。与他谈恋爱的其实是个抠脚大汉,他气的想跳楼,要求退款,对方却说这是诽谤。
李先生是去年2月认识这名网友的,对方叫王琼,说是开美容店的,父母都在体制内。两人“恋爱”以后,约好3月见面。但后来对方说因为家里不让,只能派堂哥去见面。
堂哥见面以后,给李先生看了王琼的照片,介绍了王琼的家庭情况。
恋爱期间,李先生逢年过节,都给女友发钱。女友也经常以各种理由向他要钱。不知不觉,李先生就转给了对方近14万元,这是他的全部积蓄。
李先生发现女友照片是假的后,斥责对方骗钱,要求还钱。没想到女友还说没骗他,而堂哥也说这是诽谤。
李先生无奈去报警,在警方那里,才知道女友就是那个堂哥。
今年6月,警方转给他5万元,说人已经抓了,这是对方还他被骗的钱。
李先生还想要回剩下的钱。警方说对方也想还,但确实没钱了。现在对方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也到检察院了,李先生想要回剩下的钱,只能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
【@家子说法 】
许多人对这个案件表示无法理解,觉得这么久两个人怎么会不视频呢?但现实就是这样,虽然很多事件看起来不可思议,但就算这样发生了。像这种网恋诈骗,不是已经报道里很多起了吗?不是照样还会发生嘛。
现在能做的,只能是一方面加大反诈宣传的力度,另一方面严厉打击诈骗行为。
一、对方会被如何处罚呢?
在这个案件里,“堂哥”冒充女性,与李先生谈恋爱,从而骗取钱财,这种行为显然属于诈骗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诈骗罪,有三个量刑档次。
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对于诈骗罪的处罚,与诈骗到的金额关系很大。
在重庆,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不满7万元。数额巨大,是指7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指50万元以上。
在这个案件里,对方骗取了李先生近14万元,虽然事后退还了5万元,但这5万元仍然应该属于他的犯罪金额,退还行为属于一种悔罪表现。
所以,将来对方属于诈骗金额巨大,很可能要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二、李某剩下的钱该怎么办?
目前李某还有近9万元没有拿回来,这是他现在最着急的事情。对于他拿回钱的想法,警方建议他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但其实民事诉讼是不太可能了。
这是因为,他的钱是被对方诈骗走了,不是一种民事纠纷,而是一种刑事犯罪。这已经不是民事诉讼所能受理的范围,法院是不可能按照民事案件受理的。
就算受理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法院也要驳回起诉的。
那意思是李先生根本没办法拿回钱了吗?
当然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也就是说,法院在对这个刑事案件判决时,会在判决他退赔的。如果不退赔,也是要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当然,从被告人的角度来说,如果能够积极退赔,将来法院量刑时也会酌情从宽处理。所以在刑事案件里处理退赔事宜,会更容易督促对方尽最大能力退赔,比试图通过不可能的民事诉讼要好的多。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一下,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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