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掉火盆里了!” 湖南常德,一位粗心的妈妈把孩子带进麻将馆,只顾自己打麻将导致孩子被麻将馆的火盆烫伤,孩子妈妈向无证经营的麻将馆索赔46万。
因丈夫常年在外务工,一岁半的小贺由一直由母亲在家照看。而同村的何某在自己家中开了一个用于打麻将的茶馆。小贺的母亲平时也没事,再加上同村的关系,自然而然地成了何某茶馆的常客。
案发当日,小贺母亲如往常一样带着小贺去打麻将,当日茶馆的客人较多,而小贺一直无人照看。突然,门外传来了小贺的惨叫,贺母赶紧去看,发现小贺已经跌倒在火盆边,双手严重烧伤。
小贺的伤情被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六级伤残,后续需要动手术,并需要佩戴假肢,在18周岁以前,每年至少需要更换一次假肢。
事故发生后,何某主动垫付了26000元医疗费后,再未支付其他费用。小贺的母亲将茶馆的老板何某诉至法院,要求何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6万余元。
这位妈妈实在是太粗心了,丈夫在外面打工赚钱,她只顾自己打麻将开心,对孩子全然不顾,这下造成这么严重的结果,影响了孩子的一生。她该如何对自己的丈夫和长大后的孩子交代?
1、茶馆的老板何某是否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茶馆虽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但其本质为用于经营的公共场所,接待的是不特定的群体,正因为群体的不特定性,也决定了茶馆应该对客人有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的茶馆将火盆放置在一个一岁多的孩子都能摸到的地方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小贺受伤。在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贺母是否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事故发生时,小贺仅一岁三个月,无自理能力,贺母作为其监护人,只顾自己打麻将,将会贺处于无人看管或看管不周的境况,导致小贺受伤。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由贺母承担70%责任,由何某承担30%责任,判决何某赔偿小贺各项损失18万余元。
3、那么老板无证经营开麻将馆的行为该怎么评价呢? 两个层面 第一个是无证经营,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根据影响、情节罚款2-20万。
第二个是赌博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这个赌博行为是建立在何某没有抽头渔利的情况下,如果抽头渔利则有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因生活压力而异地分居的,把孩子留在母亲身边看管,原本就不能同时享受到父爱和母爱的小贺,又遭遇到这么大的人生灾难,实在让人痛心。此时的贺母肯定也是追悔莫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希望在家看管孩子的母亲都能尽心尽职,保障孩子衣食住行的前提,更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保证孩子的安全,孩子才是父母最大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