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被军法处死的十位高级将领、职务及罪名: 1、韩复榘:第5战区副司令长官,第3集团军总司令,山东省政府主席。罪名:徐州会战中,放弃坚守山东济南等地、临阵脱逃。 2、石友三:冀察战区副司令,察哈尔省政府主席,第39集团军总司令。罪名:投敌叛国,屠杀抗日军民。 3、李服膺:第61军军长。罪名:擅自撤出山西天镇防线。后证实为冤杀。 4、张德能:第4军军长。罪名:长沙会战中“指挥不当,作战不力”。后证实为冤杀。 5、陈牧农:第93军军长。罪名:不战而退,致使日军迅速占领桂北战略要地全州。 6、龙慕韩:第85军第88师师长。罪名:兰封会战中擅自率军撤退导致兰封失陷。 7、廖龄奇:第74军第58师师长。罪名:第二次湘北会战中请假结婚,被判处临阵脱逃。后证实为冤杀,被平反。 8、段朗如:第32集团军第79师副师长、代理师长。罪名:在反攻南昌之战中,畏缩不进,谎报军情,贻误战机。 9、薛尉英:第8集团军第167师师长。罪名:率部增援马当要塞,40公里走了三天,“畏敌如虎,贻误战机”。 10、酆悌:长沙警备司令,湖南省政府委员。罪名:长沙大火案,玩忽职守,殃及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