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关于国家、政权和人民的论断,对当下中国的建设和发展仍有指导意义。 他曾说:“四万万民众是国家的主人,当今之国家,非一人之国家,乃我人民之国家。民众自己无需知道如何施行行政职能,但只要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是独立和完善的,在加上对大总统及一切行政官员的弹劾权,即使民众自己不知如何治理国家,一样可以确保主权在民。让民做主,民众就好比坐在车上的乘客,他只需告知驾驶员自己要到的目的地,就可以顺利抵达。 他还说,“中国要避免西方国家的贫富差距问题,就应平均地权,核定地价税,节制资本,能源、铁路、航空等国之命脉行业归国家所有,其余行业交给私人经营并开累进税率,国家可随时干预。中国应和平进化,不宜大搞阶级斗争,工人的‘剩余价值’如果被资本家投资,回馈社会,就不能算是剥削,而是社会扩大生产之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