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最终结论的公告》中说,2010 年 6 月,两岸在“九二共识”基础上,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ECFA 项下大陆对台湾地区降税产品 539 项、台湾地区对大陆降税产品 267 项。大陆在 ECFA 项下对台湾地区降税的早期收获货品清单自 2011 年 1 月 1 日实施,分两年三阶段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早收清单全部产品降为零关税。截至 2022 年底,据大陆海关统计,大陆累计进口享受 ECFA 关税优惠货物货值 8852.6 亿元人民币(约合 1345.3 亿美元),关税减让 560.6 亿元人民币(约合 85.2 亿美元);据台湾地区海关统计,大陆累计出口享受 ECFA 关税优惠货物货值 7479.5 亿新台币(约合 251 亿美元),关税减让 306.1 亿新台币(约合 9.7 亿美元)。从关税减让情况看,台湾地区获益是大陆的约 8.8 倍。
两岸先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两岸贸易额从 2002 年的 446.7 亿美元增至 2022 年的 3196.8 亿美元,增长 616%。然而,两岸间的贸易往来极度不平衡,大陆对台湾地区的贸易逆差由 2002 年的 314.9 亿美元扩大至 2022 年的 1565 亿美元,增长 397%。被调查措施是造成两岸间贸易不平衡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