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修订转融通指南,杜绝“高瓴”式钻空子。简单概括,两大交易所的上述修订,明确了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即使因通过转融通出借导致其持股低于5%,也还是要将出借股份归并计算,且仍受相关规则的限制。为什么争着上市,上市后为什么由盈转亏,为什么上市股东争着出售股票。让这些公司上市管理层认为这是活跃市场吗?可老百姓认为这些公司是合法诈骗。制定这些堵漏洞规则的人是明白漏洞何在的人 那么,当初制定这些漏洞百出的规则的人又是什么人呢?他们与这些钻空子、利用漏洞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有关系,是否应该受到惩罚呢?漏洞那么多,管理层都吃干饭的吗?建议管理层集体剖腹谢罪,在其位不谋其政,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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