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了,小孩跟着爸爸,离婚协议是说我抚养费一个月一干五,一直到小孩18岁。由于离婚时净身出户,也没工作,我没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刚离婚时的几个月没被按时交抚养费,因为没找到工作,后来有了工作后,从没落下一个月,都时准时交。
可是今年他爸却提议提高孩子的抚养费,加500,也就是每月2000。孩子今年13岁,到18岁就要多给3万。说家里费用大(他又娶老婆,生了孩子)两个孩子开支大,负担重,让我加点抚养费。
我没同意,而且回答绝决的。不是不想孩子过得好一点,但是我绝不想把这钱打在他的账户上,再用到孩子身上,我的想法是等孩子长大些,即使给钱,也会直接给孩子自己用。再说他的负担大,跟我是没有关系的,没有能力就不要再生孩子了嘛!不知道我这样做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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