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男子深夜翻进女邻居家,欲发生性关系做情人,法院判决亮了

华俊竹 3周前 (04-23) 阅读数 50 #推荐

深夜、翻窗、女邻居、卧室,把这几个关键词联系在一起,谁都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只要受害者报警,等待男子的必然是牢狱之灾。

但令人意外的是,女邻居在放男子一马后,该男子竟然还想故技重施,最终女子报警,男子却以荒唐的理由狡辩不是强奸。

近日,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了判决,却又引发了网友的争论。

那么男子为何要多次翻入女邻居卧室?法院判决又为何引发争议?

2024年6月10日凌晨,上海的李女士早已经进入梦乡,但她万万没想到,那天晚上将给她留下难以磨灭的影响。

当天深夜,李女士的邻居王某趁着酒劲想要侵犯她,并且顺着墙外的栏杆爬上二楼,随后借助空调外机落脚进入室内。

看到正在熟睡的李女士,王某直接扑了上去进行搂抱,这一举动瞬间将李女士惊醒,在挣扎的过程中,李女士认出了男子就是自己的邻居王某。

于是她一边极力反抗,一边对王某说道,如果再不住手,自己就要给把这件事告诉她老婆,听到这句话后,王某放开了李女士。

而李女士也趁着这个机会让王某赶紧离开,可不料当李女士开门的时候,王某再次兽性大发,一把从背后抱住了她,还是意图发生关系。

但在李女士的极力反抗下,王某非但没有得逞,其手指还被李女士咬伤,最终仓皇离开。

如果说第一次翻窗进入邻居卧室,是王某酒后乱性的话,那么当他酒醒的时候就应该庆幸,李女士那次没有报警。

可后来的事情证明,王某很可能是蓄谋已久,因为在9天后的19日凌晨,王某居然想还想来第二次。

当天晚上王某再次爬上了二楼,可结果因为李女士将窗户锁住了,王某并没能进入,但经此一事,李女士决定不忍了,直接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随后警方在当天便将王某抓获,可王某狡辩的理由却令人哭笑不得,他表示自己第一次翻窗,开始想要和李女士做情人,第二次及翻窗,是想要前去给李女士解释。

不得不说这王某还真是奇葩,咱就是说谁家好人解释要翻窗的,警方和法院当然也不会相信他的鬼话,近日,法院对该案件做出判决,王某喜提1年6个月刑期。

但令人意外的是,法院的判决出来后却引发了网友的争议。

有网友表示王某是幸运的,遇到一个洁身自爱的烈女,而大同那个只是拉扯窗帘就判了3年。

还有网友表示,从这件事来看只要女的意识清醒,男性想要强来是几乎不可能成功,不知道山东大同那件事是怎么认定的。

从网友的评论来看,很多人都提到了山西大同订婚案,看来这件事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但在笔者看来,山西订婚案证据链完善,是依法依规做出的判决,不存在什么问题,真要说冤枉的,还是河北一位男子。

2024年,河北男子郑刚曾经邀请女子李丹到家中吃饭喝酒,酒足饭饱之后,两人又到KTV唱歌,一直到凌晨四点,两人才迷迷糊糊的从KTV离开。

但不知是醉酒还是怎么回事,两人最终又一起回到了郑刚的家中,并且在郑刚的床上睡着了,结果等到女子醒后,直接报警了。

按照李丹的说法,郑刚是想要对自己图谋不轨,自己激烈反抗并且拽坏窗帘,然而在后续的鉴定中,郑刚身上却并没有李丹的DNA,可即便如此,郑刚还是因为强制猥亵被判刑一年,之后郑刚不服提出上诉,最终被法院驳回。

对于这件事,网友也是给出了各种神评论,比如说这位网友表示,事办了反悔,变成强奸,没办反悔,属于猥亵。

还有网友表示,曾经一个女的梦见自己被同事侵犯了,直接就把同事告了,男同事幸好是有不在场证明,不然很可能要坐牢。

以上这些评论,都是网友们的一些调侃,大家当个乐子看就行,但与此同时,这些事情也提醒了所有男同胞,洁身自好四个字可不是说说而已,只要自己行的端做得正,注意同女性朋友保持距离,就不会发生说不清的事了。

信息来源:

2025-04-22 13:30 大皖新闻 男子翻窗进入女邻居家,“求做情人”欲发生性关系被拒,犯强奸罪获刑一年半

2025-04-18 16:32 零度时评 女子唱K至凌晨睡男子床上醒后报警 男子未与之发生关系被判刑 律师:未发生关系也算强制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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