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传销参与者小心了!今日起,新法亮剑,诱骗他人参与传销可被拘留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筹备已久的新号「老李说骗局」已经上线!了解更多反传防诈知识,速速前往~长期以来,对于猖獗的传销活动,公众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筹备已久的新号「老李说骗局」已经上线!了解更多反传防诈知识,速速前往~

长期以来,对于猖獗的传销活动,公众常常感到困惑与无力:那些明显在组织拉人头、讲课洗脑的“团队头目”、“主任”、“讲师”,还有被抓了又放放了抓、几进宫却坚称“宏观调控”的底层痴迷者,难道就管不了了吗?

现在,答案来了——一把更精准、更快速的“法律利剑”已经出鞘。

自今日(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落地执行,首次将传销行为全面纳入治安处罚的规制范畴,弥补了以往对轻微传销行为的监管空白。

这意味着,打击传销的法律之网将织的更密,对于那些上蹿下跳、积极发展下线,但层级和人数还未达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准的传销人员,相关部门也可依法进行行政拘留等处罚。

那么,这项新规究竟有何深远意义?它与之前的刑事打击有何区别?对我们普通民众、对直销行业乃至社交电商领域,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普通民众又该如何有效举报传销行为?......

我们特邀长期专注直销企业法律服务的理曜律师事务所林沁博士,进行专业解读:

Q1:您怎么看待《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拟新增的“第三十四条”(涉及传销处罚)规定?它最大的意义是什么?

林沁博士:这是一个极具标志性意义的立法动向。我的看法是:它是一把更为精准的“手术刀”,旨在实现法律制裁体系的“分层治理”与“早期干预”。

首先,它填补了法律责任的“关键断层”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传销活动的处置,存在一个“断层”。

一端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进行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止、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另一端是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进行的刑事制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而对于那些组织、领导作用明显,但发展层级、人数或涉案金额暂时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中层骨干”、“团队头目”,其行为的违法恶性与危害性,已远超普通参与者,却缺乏一种与其危害相匹配、又能快速反应的强制惩戒措施。新增的治安管理处罚条款,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

其次,实现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无缝衔接

它构建了一个“阶梯式”的法律责任体系:一般违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 严重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如拘留)→ 犯罪(刑事处罚)。这使执法机关能够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采取最相适应的手段。

对于直销行业而言,这意味着某些团队领导人为了短期业绩,采取“拉人头”、夸大奖励等涉传手法时,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行为尚未酿成大规模刑事案件前,及时介入,用行政拘留等强力手段予以制止和惩戒,防止事态恶化。这既保护了普通经销商和消费者,也在客观上保护了直销企业免受其害。

最后,它对直销企业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更前端、更严格的要求:过去,企业可能更关注避免触及刑事红线。而现在,治安处罚的介入,意味着企业内部对经销商团队的管理必须更加精细化、常态化。企业必须建立更有效的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对团队中出现的任何涉传苗头,都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内部纠正,否则,团队负责人的违法行为将直接招致公安机关的处罚,企业声誉和运营稳定性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简单来说,这个新条款让打击传销的“法网”更严密了,既能早发现、早处理,也让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都能得到相应惩戒,同时倒逼相关企业加强自我管理。

Q2

林沁博士:这是理解我国打击传销法律体系的核心。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从而引发的法律评价和制裁性质截然不同。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表格来概括:

通俗地讲: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比如在“1040阳光工程、民间互助理财、中绿平债”等异地聚集式传销中,除了那些活跃的“总管”“大经理”“寝室长”“主任”“讲师”等骨干,底层参与者,只要你“诱骗”“胁迫”他人参与传销,不管你是配合“演戏”接待新人的,还是“分享感悟”“调换寝室”的,都可直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

北派传销: 行为特征突出。除暴力团伙的极端手段(收手机、限自由、抢劫殴打、体罚威胁等)外,“温和型”也存在骗手机、贴身盯防、情感绑架等软性胁迫。接待流程精心设计:专人调寝、“师傅”带新人、换入经验成员配合。全寝室以新人为中心,通过游戏、分享“成功”、描绘暴富蓝图诱导,除新人外均有诱骗行为。因此,北派全体参与人员均涉嫌胁迫或诱骗。

南派传销: 多家庭聚居,一对一串门洗脑,不收手机、来去较自由,通常无暴力胁迫,但诱骗属性显著。推荐人的邀约即具诱骗目的,陪同居住者全员配合:事前“会前会”部署,安排资深人员“演戏”,通过打牌、分享“感悟”洗脑。因此,南派全体参与人员普遍涉嫌诱骗。

综上,异地聚集式传销中,北派全员涉胁迫或诱骗,南派全员涉诱骗,严格意义上,上述人员均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Q3

林沁博士:保护自己和家人,举报销是公民的责任。有效的举报能帮助执法部门精准打击。我建议采取“

1、保人安全

2、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证据:这是举报能否被高效受理的关键。

核心证据:转账记录(银行、微信、支付宝截图)、收据、合同、带有承诺高额回报的宣传资料。

人员与组织证据:组织者/上线的姓名、电话、微信号、身份证信息(如有)、照片、录音录像;会议或培训的具体地址(XX小区X栋X单元X室)。

结构证据:上下线关系图、计酬制度表、团队层级名称(如“主任”、“经理”、“总监”等)。

3、选择最有效的举报渠道(可多渠道并行):

紧急情况/现场发现窝点:立即拨打 110。这是最直接、响应最快的途径。

常规举报与提供线索:拨打 12315(市场监督管理局热线),或通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官网、APP的“传销举报”平台提交。他们是传销行为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

网络举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的传销举报专栏进行举报。

4、清晰、客观地进行陈述:向相关人员说明时间、地点、涉事人员、具体行为模式(如何拉人头、如何计酬)、已造成的危害(如骗取金额)以及您掌握的证据情况。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很多朋友觉得“举报了也没用”,问题往往出在证据不足。有意识地保留证据链,举报才能精准有力。

Q4:

林沁博士:我认为,新法的实施,对于合法经营的企业和整个行业生态而言,是一次“刮骨疗毒”与“价值重塑” 的契机,短期有阵痛,长期是利好。

对直销行业的影响:加速“良币驱逐劣币”

合规成为唯一生命线:新法为打击团队计酬、拉人头等行为提供了更锋利的法律武器。这将倒逼所有直销企业进行彻底的自我审查,必须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运作——聚焦于优质产品的真实销售、服务最终消费者,而不是沉溺于发展人员网络。那些试图打擦边球、靠制度驱动而非产品驱动的企业,其生存空间将被极大压缩。

企业主体责任空前强化:企业不能再对经销商团队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以“个人行为”为借口推卸责任。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强大、有效的内控体系,对经销商进行实质性管理。这提高了运营成本,但这是行业走向规范必须支付的代价。

保护合法经销商与消费者:新法有助于肃清市场环境,让那些诚实劳动、销售产品的经销商免受“传销”污名化的困扰,也让消费者能更安心地购买产品,减少被欺诈的风险。

对微商/社交电商行业的影响: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

微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由于其层级关系、佣金激励与社交裂变特性,极易异化为传销。新法实施后,任何商业模式,无论其技术多么创新、概念多么新颖,只要其利润核心来自于“拉人头”的入门费或层级提成,而非终端商品的实际销售与消费,都将面临治安乃至刑事处罚的明确风险。

这将促使行业从业者和平台方进行深刻的商业模式反思,推动其向更透明、更注重产品与服务的“零售本质”回归,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法律的完善,是对社会关切问题最有利的回应。《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一修订动向,释放出国家层面对传销“打早打小”、分层精准打击的强烈信号。它提醒每一个市场参与者:远离传销,合法经营,才是唯一正道。

最后想说,今日是2026年1月1日,也是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创始人李旭老师专注反传领域的第20个年头。二十载春秋,我们线上公益解答大家关于传销、诈骗的各种疑问,线下奔走一线劝说、解救传销受害者,目睹过太多家庭因传销/诈骗而破碎,深知“一人入传销,全家都遭殃”背后的锥心之痛。

2026年,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将继续陪伴大家,持续输出更多有用的反传防骗知识,也衷心祝愿所有关注我们的朋友,在2026年:家庭美满,平安喜乐,远离各种骗局,牢牢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元旦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