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职缘起:招聘启事背后的购车安排
2025年9月底,怀揣着通过踏实工作改善生活的想法,范某在某8同城平台看到泰安市鑫某源供应链管比例分成,或通过公司渠道购车自主运营。考虑到租车长期成本较高且缺乏车辆掌控权,范某最终选择以个人名义贷款购车。
招聘期间,公司告知范某通过公司渠道购车价格会稍微贵一些,当时范某心想贵个三千五千无所谓,便没有过多质疑。然而,到费用结算时,公司告知需额外支付7万多元,包含购车费及各类“服务费”,叠加贷款后总花费达15万6千元。此时范某仍以为,即便贵几千元,这款车本身也得值十四五万元左右,并未意识到价格与车辆实际价值的巨大差距。从未接触过货运及车辆交易的范某,对高额服务费提出疑问,却仅得到“行业常见做法”的回应,未获任何费用明细。
某8同城作为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对企业资质与信息真实性负有审核责任,但在此事件中未能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平台审核环节存在的不足,使求职者范某在应聘过程中面临了复杂的商业安排,这一情况成为事件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二、真相浮现:市场比价揭示实际支出与市场行情的差别
提车后,范某开始货运工作,在与同行交流中得知,同款车型裸车价约8万多元,与自己15万6千元的总支出存在差距。为此,他在青岛跑车时专门寻访销售同款车型的店铺,了解到该款EV180车型裸车价8.6万元,包含挂牌、保险等全部费用的市场落地价约10万元。
这一情况让范某对费用产生疑问。其提供的电子合同(租赁合同)显示,租赁物件转让总价款为11万1千元,其中裸车价8万元、配件及服务费3万1千元,但通过市场比较,同类费用普遍低于此标准。此外,公司后续提供的退费明细中,裸车开票价格为12万元,还列出多项其他费用。
关于费用构成,需补充说明的是,公司当时告知范某贷款金额为8万元,由其自行办理贷款并走金融渠道,但因裸车开票价格高达12万元,导致原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相关费用,范某不得不通过支付宝额外借款7万多元转账给公司,这两部分款项叠加后形成了15万6千元的总支出。范某自行核算后发现,15万6千元总支出中,包含12万开票车价、1万2千9百80元保险费,其余2万多元包含1万5千元“账号钱”(但某拉拉账号为其自行注册)及其他杂项费用,再加上配件及服务费3万1千元,总计多出费用约6万余元。其提供的与青岛销售方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提及同款车型落地价约10万元,并提到行业内存在以保证货源、承诺协助处理贷款等作为条件的购车模式。此外,2025年10月13日范某向杨某账户转账7.2万元的银行记录,也作为费用支付的一项凭证。
三、维权之路:寻求多方协调解决的过程
在明确自己支付了高额费用后,范某与泰安市鑫某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起初,范某基于自身多支付的费用情况,提出退还4万元费用的要求,但公司方面表示仅同意退还2万2千元,双方在金额上存在分歧。需指出的是,在购车及后续沟通过程中,双方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范某仅收到一份电子合同(租赁合同),该合同中的费用约定与市场常见情况有较大差异,且未得到范某的认可,这增加了后续协调的难度。
沟通无果后,范某尝试通过多种方式寻求解决。他先联系了相关部门,被告知此类事宜建议通过法律途径处理;随后他拨打了便民服务热线,得知该热线已与市长热线整合,可直接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拨打市长热线后,范某多次询问进展,收到的回复均为“已转交相关部门跟进,请耐心等待”,但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
之后,范某向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因不确定公司所属辖区,他先联系了岱岳区相关部门,被告知可能属于泰山区管辖;联系泰山区后,又被建议向市级部门反映;而市级部门最终仍建议通过市长热线反馈,导致问题未能得到明确受理。
协商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通过微信转账1万元,余下1万2千元约定由公司支付,但范某多次联系后仍未收到。之后,范某再次仔细核对公司列出的各项费用明细,发现裸车开票价12万与车辆实际价值8万的巨大差距,以及不合理的“账号费”等杂项费用,越想越觉得权益受损,于是坚持要求公司退还4万元,这一诉求遭到公司拒绝,此前承诺的1万2千元余款也不再兑现。通话记录显示,范某在12月7日、12月15日、12月18日多次与公司沟通,12月15日通话后收到1万元转账,后续沟通中公司因范某坚持4万元退款诉求而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四、事件反思:求职市场中加强权益保障的思考
范某的经历在货运求职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类似“购车求职”模式下的费用争议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利用求职者就业心切的情况,通过模糊的价格提示、不清晰的费用说明和口头承诺,促使求职者以远高于车辆实际价值的价格购车,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求职者的实际利益,也对货运行业的市场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涉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未签订正式合同、收取多项费用,其操作方式与一般市场规范存在差异,而相关监管机制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可加强之处。某8同城等招聘平台在企业信息审核方面亦有进一步提升空间,需依法依规履行平台责任。
此事提示求职者在应聘过程中,特别是涉及较大金额支付时,需注意核实收费明细与市场价格水平,不宜轻信口头承诺,并建议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可进一步优化职责分工与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引导;招聘平台宜进一步落实审核要求,完善信息发布管理;求职者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有助于提升求职市场的权益保障水平,促进就业环境更加规范有序,推动求职市场及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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