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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产局发布最新公告!

关于开展房屋“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为打通新商品房与二手房交易链条,激活房地产市场改善性住房需求,决定开展“房屋‘以旧

关于开展房屋“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为打通新商品房与二手房交易链条,激活房地产市场改善性住房需求,决定开展“房屋‘以旧换新’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2026年3月15日-6月30日,在本市范围内,卖旧住房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共500万元,先到先得,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排名以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卖旧住房时间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三、卖旧住房的卖房人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

五、卖旧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不含公寓。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止,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

领取时间、方式和名单另行通知。

沈阳市房产局2026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宜居沈阳·幸福安家——2026沈阳春季购房活动”的公告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场销售,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开展“宜居沈阳·幸福安家——2026沈阳春季购房活动”(以下简称“购房活动”)。

一、组织承办

(一)活动名称:

宜居沈阳·幸福安家——2026沈阳春季购房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沈阳市房产局。

承办单位:房小二网。

协办单位:沈阳房地产业协会、沈阳市房产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3月15日—3月31日,为期17天。

二、举办形式

3月15日—3月31日,“房小二网”通过线上方式展示开发企业楼盘,满足不同购房者便捷选房需求。3月19日—3月22日(4天),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举办房源集中展示活动,重点展示参展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并提供现场服务。

三、优惠政策

(一)购房补贴。对个人购买本次购房活动参与楼盘的商品住房(不含公寓),由政府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共1500万元,先购先得,发完即止。“购房活动”补贴排名以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同步启动房屋“以旧换新”活动,2026年3月15日-6月30日,在本市范围内,卖旧住房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共500万元,先到先得,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排名以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两项购房补贴可以叠加享受。

(二)企业优惠。参展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程度和形式的销售优惠。

(三)上下联动。组织家电、家居等企业,推出打折促销优惠,实现上下游消费联动。

(四)金融支持。组织部分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政策,公积金中心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

四、补贴发放

(一)购房人需在活动期间,购买参与楼盘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加“2026沈阳春季购房活动”水印),并完成网签备案。

(二)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领取购房补贴,领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止,参与楼盘同一套商品住房,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

沈阳市房产局2026年3月13日

关于申领“宜居沈阳·幸福安家——2025 沈阳秋季购房活动”补贴的公告

按照沈阳市房产局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宜居沈阳·幸福安家——2025沈阳秋季购房活动”补贴发放工作分工与程序的通知》要求,明日起开始受理申领工作,现将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在2025年9月10日—9月30日期间,对个人购买2025沈阳秋季购房活动参与楼盘的商品住房(不含公寓),由市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共2000万元,先购先得,发完即止。购房人在活动期间购买参与楼盘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加“2025沈阳秋季购房活动”水印),并完成网签备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自2025年9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活动结束止,参与楼盘同一套商品住房,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

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领流程

2025沈阳秋季购房活动补贴受理采用辽事通APP线上受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一)辽事通APP线上受理。由申请人本人在相关页面实名制登录,申请人选择补贴房源,正确填写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后提交。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提交申领补贴材料(购房人身份证明、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窗口受理人员扫描材料原件并打印回执单,申请人在回执单上签字后由受理人员拍照上传至系统。签字后的回执单由申请人自行保管。

三、窗口受理地点及时间

(一)窗口受理地点: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窗口受理时间: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附件:2025沈阳秋季购房活动符合购房补贴发放条件的购房人名单

沈阳市房产局2026年3月13日

关于申领“宜居沈阳·幸福安家——2025沈阳冬日暖阳购房活动”补贴的公告

按照沈阳市房产局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宜居沈阳·幸福安家——2025沈阳冬日暖阳购房活动”补贴发放工作分工与程序的通知》要求,明日起开始受理申领工作,现将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在2025年12月20日-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购买2025沈阳冬日暖阳购房活动参与楼盘的商品住房(不含公寓),由市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共1000万元,先购先得,发完即止。购房人在活动期间购买参与楼盘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加“2025沈阳冬日暖阳购房活动”水印),并完成网签备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2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活动结束止,参与楼盘同一套商品住房,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

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领流程

2025沈阳冬日暖阳购房活动补贴受理采用辽事通APP线上受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一)辽事通APP线上受理。由申请人本人在相关页面实名制登录,申请人选择补贴房源,正确填写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后提交。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提交申领补贴材料(购房人身份证明、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窗口受理人员扫描材料原件并打印回执单,申请人在回执单上签字后由受理人员拍照上传至系统。签字后的回执单由申请人自行保管。

三、窗口受理地点及时间

(一)窗口受理地点: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窗口受理时间: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附件:2025沈阳冬日暖阳购房活动符合购房补贴发放条件的购房人名单

沈阳市房产局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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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房产局网站

编辑:李丹 责编:高薇 监制:闫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