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积累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要求把那种以本人劳动作为基础的私有财产破坏,也就是,要求对劳动者实行剥夺,并以此作为条件。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以本人劳动作为基础”,就是小作坊、小工厂、小农户、小商户等等。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容不下这些,把这种直接生产者破坏、剥夺、打击,使其破产、停产、关停,然后化为资本主义规模生产。
在资本主义早期,有一定力量的“资本”,就开始剥夺小生产者、小农户,就是历史上的“羊吃人”。
那时,还有个原因是“劳动力短缺”,让破产农民、小生产者成为产业工人、劳动力。
在资本主义中后期,资本的力量已经很大了,兼并重组、规模扩大。一方面,资本用低廉的产品价格、广告营销等手段,用“经济方式”和小生产者进行“市场竞争”,促使小生产者破产。
另一方面,资本和国家政治力量结合,用“官府法令”的方式,剥夺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如“土地”。
使几乎所有的“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以前的“小生产资料持有者”沦落为“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
有的国家,在农民支持下,革命胜利后,政权就把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大部分农民成了“自耕农”、“小农户”。
这样的情况,过些年,随着“资本主义化”,资本就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以种种借口、说辞,剥夺农民的土地,使农民成为“无产阶级”、“进城务工人员”;土地,落入农业资本手里。
此种现象,“土地兼并”、“剥夺土地”,许多人士哀叹:革命先烈白牺牲了!地主又出现了。
其实,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趋势,个人是无法改变历史趋势的。
照这么说,人类就没有希望和未来了?也不是。而是在“农业资本”、“新地主”出现形成后,那个“新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还会转化。
过个若干年,到了共产主义前夜,各种力量就会把属于农业资本家的“农业公司”、产权改为“全民所有”。
全体人民是“农业公司”的股东,土地属于全体人民。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各类收获,归“全体人民”所有。
这就是从“私”转化为“公”。
所以,对于“土地兼并、剥夺土地、新地主、农业资本家”等负面现象,左翼青年们不要“愤怒”了;要往“长远”看,农民的土地虽然被剥夺了,过些年,土地还是全体人民的。“新地主”虽然产生了,但他们的土地“产权归全体人民”,到那时,他们还是“地主”吗?还拥有土地吗?

社会主义的农业模式,当然是处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既不是“完全农业资本”、也不是“土地全民所有”,是“合作社、规模经营、小农户、国营农场”等多种方式共存,各式各样、多种多样。
这与社会主义的“总经济模式”:“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钉铆相合、完全一致。
所以,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没必要那么悲观,凡事往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