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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现金违法!三部门立规,为“支付弱势群体”撑腰

在人潮拥挤的景区售票口,一位老人因为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扫码支付,掏出现金后却被告知“只接受电子支付”,无奈地转身离开——这

在人潮拥挤的景区售票口,一位老人因为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扫码支付,掏出现金后却被告知“只接受电子支付”,无奈地转身离开——这样的场景从2026年2月1日起,将可能让商家面临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除法律明确要求使用非现金支付的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

01 新规背景

移动支付的全面普及,让现金在日常交易中的使用频率显著下降。全国拒收现金的投诉已明显减少,“拒收现金违法”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但硬币的另一面是,经营主体收现意愿下降已呈现“普遍性、趋势性”特征。从大型商场到社区小店,从公共交通到旅游景区,现金支付渠道日益萎缩。

这种趋势对老年人、残障人士、偏远农村居民和境外人士等群体构成了事实上的支付障碍。

权威专家指出:“在多元支付方式并存的条件下,发挥现金兜底作用,需要相关各方的共识和法律保障。”

02 核心条款

新规共十九条,针对不同支付场景采取分类管理,明确现金支付的基本要求。

主要适用范围:

- 收费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收费单位

- 经营主体:各类商业经营者

- 服务提供方:银行业金融机构

重点场景分类要求:

- 人工收款或面对面服务:必须支持现金支付,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

- 无人值守自助服务: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

- “一卡通”结算场所:如园区、景区、学校等,应提供便利的现金充值和退卡服务。

- 纯线上交易: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尊重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 委托收款:委托方需书面要求受托方按规定接受现金。

同时,新规也为特殊情况留出了合理空间。如对于偶发性未收取不宜流通人民币、对纪念币真伪有异议的情况,要求通过协商解决,不作为拒收现金处置。

03 金融机构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现金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新规对其提出了明确要求。

所有吸收个人人民币存款、具有实体营业场所的银行网点,必须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提供现金服务。

新规还特别要求银行为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包括为老年人、残障人士、境外人士提供现金业务办理便利。

对于大额零钞兑换需求,银行应根据网点实际情况,为公众提供预约办理或分批次办理服务。

04 公众维权途径

当遭遇拒收现金或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时,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现场保留证据:注意保存相关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 选择投诉渠道:可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 向监管部门反映:可直接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依法维权。

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因拒收现金受到处罚的违法当事人,中国人民银行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增加其违法成本。

05 处罚案例警示

新规发布前,已经有不少因拒收现金而受到处罚的案例,这为新规的执行提供了先例。

2024年第四季度,河南省金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学校师生服务部因拒绝现金消费,被处以警告及2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被罚1500元。

同期,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因拒绝现金支付快递费,同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直接责任人被罚1000元。

这些案例表明,拒收现金的行为已经被纳入金融监管的范围,且处罚对象不仅包括机构,还涉及直接责任人,形成双重威慑。

06 深层意义

此次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其意义超越了简单的“支付方式选择”问题,触及金融公平与稳定的深层次问题。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老年人、残障人士、偏远农村居民等群体对现金仍有较高依赖,保障现金支付渠道畅通,是对这些群体基本权利的尊重。

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性:现金作为最基本的支付工具,在自然灾害、网络故障、系统瘫痪等紧急情况下具有不可替代的应急功能。

构建公平支付环境:规定并非否定移动支付的便利性,而是强调在多元支付方式并存的条件下,必须保障各种支付方式的平等地位,防止“数字鸿沟”演变为“支付鸿沟”。

随着新规的落地,商场收银台将重新摆放零钱盒,银行网点将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窗口,旅游景区也会在自助购票机旁贴上现金支付的指引标识。

从大型超市到街角菜摊,现金支付的绿色通道正在重新开启。

到2026年2月,当那位景区老人再次掏出皱褶的现金时,售票员将微笑着接过,并找回整齐的零钱——这不仅是支付方式的回归,更是对一个群体生活尊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