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6日,南通市副市长于立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于立忠,1971年2月出生于南通,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扬州大学农学院(原江苏农学院农学系)毕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1994年7月,于立忠从江苏农学院农学系作物栽培专业毕业,8月进入南通市港闸区幸福乡政府办,成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

经过13年基层历练,2007年11月,他调任如东县副县长。在担任如东县副县长期间,他再次回到母校扬州大学农学院农业推广专业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
在如东任职10年后,2017年9月,于立忠离开如东,调任海安,历任海安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县长,海安市市长、市委书记,海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等职。

2018年11月23日,时任海安市市长于立忠在被告席上慷慨答辩。据了解,这是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以来,海安市政府作为被告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也是2004年以来,继章树山、单晓鸣、陆卫东、顾国标之后,海安出庭应诉的第五任行政首长。
2023年12月,在海安待了6年后,于立忠调任南通市副市长,至此番被查。
同年12月19日,南通市十六届人大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其中任命于立忠为南通市副市长。

当天,他在会场向宪法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声称常怀感恩之心,常念职责之重,常葆奋斗之志,以实干实绩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被查前一个星期,3月9日,也就是上周一,南通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体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副市长于立忠出席会议,并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据了解,根据南通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31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体育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一些问题。
于立忠要求,市体育局党组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扛牢政治责任,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和务实管用的举措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真正实现问题解决、制度完善、效能提升,让整改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强化系统思维,持续放大巡察整改的综合效应和长远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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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敢为苍生说人话,位卑未敢忘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