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某路7号某某小区一家宠物医院的进驻引发业主持续反对。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指出,宠物医院在入驻过程中,相关方存在程序缺失、业主权益保障不足及潜在环境影响等问题,并多次通过正式渠道向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但争议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青秀区某路7号某某小区的宠物医院
业主明确反对,函件提前警示
2025年4月11日,业委会向融某地产广西公司递交《关于融某地产广西公司对小区临街铺面招商工作的告知函》,依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及图纸说明,明确指出4、5号楼1-4层为小区附属配套设施,其中临街商铺首层规划为业主会议中心,二层为业主活动中心。函件中建议严格审核招商业态,并特别强调禁止引入“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行业(如活禽宰杀、宠物医院等)”,以保障业主生活环境安全。

业委会出示的《告知函》部分内容截图
公开竞价后转租,业主质疑程序合法性
2025年5月19日,融某地产广西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将上述4、5号楼二层空置商铺租赁给南宁市嘉某宠物用品中心。随后,该中心与巴某宠物医院签订转租协议,约定自2025年6月10日起租,租期五年。医院于同年10月初正式开业。
对此,业委会提出异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经业主共同决定,而融某地产广西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对外招租,涉嫌程序违规。此外,业委会已于竞标前一个月明确函告禁止引入宠物医院,但相关方未予采纳。
沟通未果,业主持续维权
2025年6月9日,业委会再次递交《关于再次强烈要求停止开办宠物医院的告知函》,表达反对立场。6月17日,融某地产广西公司回函称,其受托经营的房地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经核查宠物医院不在禁止范围,并表示将优先引入早餐店等便民业态,同时邀请业委会代表沟通以消除误解。
然而,业主反对声音未减。2025年9月27日,业主签署《坚决反对在小区4、5栋楼开设宠物医院联名维权书》;10月31日,业委会发布《呼吁全体业主共同收集宠物医院违规行为证据倡议书》;11月17日,业委会递交《关于停止侵害全体业主权益的通告》,重申此前多次沟通中均明确反对开设宠物医院,要求相关方停止侵害行为。
环境问题引担忧,监管部门介入
据业主唐先生反映,这家占地3588平方米的宠物医院,在运营过程中产生了噪音、异味以及医疗废水等问题,严重干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他们这是公然制造矛盾!我们曾多次明确表示反对,但他们在宠物医院开业前均无视我们的意见,其带来的隐患实在令人担忧。”
2025年12月4日,青秀区生态环境局针对巴某医院未办理环评审批擅自开业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获批前,不得开展涉及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的手术。业主普遍担忧医疗废水直接排入小区化粪池可能构成公共卫生风险。
据业主提供的通话录音,1月19日,他们致电巴某宠物医院,咨询为犬猫实施绝育手术(属于腹腔手术)事宜,客服人员明确答复可行,并告知了相关手术价格。
企业未回应,业委会誓言依法维权
业委会指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明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及传染性物质。宠物医院作为危险废物的潜在污染源,设立于小区内,业主每日出入经过宠物医院,或居住在医院上方,将时刻面临病菌传播的健康威胁。宠物医疗垃圾,如废弃针头、纱布、药品、动物组织等,均属危险废物范畴。若处理不当,这些垃圾将与生活垃圾混合,导致严重的交叉污染,形成卫生死角,进而极大增加传染病传播的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即便房产证标注为“商业”或“商住”,若其实际规划和使用功能为居住用途,将其改为经营性的宠物医院,必须获得全体利害关系业主(特别是同栋楼及相邻楼业主)的同意。只要有一户业主不同意,原则上便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业主提出的“违规转租”“程序缺失”“相邻权侵害”等质疑,记者向融某地产广西公司提交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
业委会最后表示,将继续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坚决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事件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