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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不仅“姓”“氏”严格区分,而且“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

姓和氏虽然都是标示一个人的家族血缘关系的标志和符号,可却是两个概念。《通鉴外纪》云:“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

姓和氏虽然都是标示一个人的家族血缘关系的标志和符号,可却是两个概念。《通鉴外纪》云:“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

姓氏现在往往被连在一起用,然而,从姓氏的本意来看,二者原本并不是一回事。姓,会意字,从女,生声。“女”为女性、女人;“生”为生育、出生。“女”“生”为姓,其本意即为女人生的孩子随母亲姓。姓的甲骨文中,“生”像植物萌芽的样子,表示万物生生不息,正如人类代代相传。对于姓,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非常明确:“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资因生以为姓。”班固在《白虎通德论》卷九中也同样阐明了其“女”“生”的本意:“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

古人的名字极为复杂,由姓、氏、名、字、号五个部分组成,所以,姓氏最早是分开的,并不是一个词。姓产生于前,氏出现在后。据考证,中国人在五千年前三皇五帝时期已有了姓,而且,子女最初都随母亲姓。在母系社会,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子女都是同姓,姓字的本意是女人生的子女,代表了一种血缘关系,是家族基因的延续。所以,一些古老的姓如姬、姜、姚、妘、妫、姒、嬴等,都是女字旁。显然,姓所标志的血缘关系最早是由女性来确定的。母系氏族社会中,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便是姓产生时的社会背景。

“姓”是用来追溯祖先谱系,规范婚姻的,正所谓“同姓不婚”,它自产生后,世代相传,一般不会更改,比较稳定。“礼不娶同姓”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通志・氏族略》记载:“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芈”与姬、姜、姒、嬴等上古八姓一样,都属于产生于始社会末期的古姓。氏族社会时期实行“族外婚”,同一个氏族的男女不能结婚,“姓”因而也起到了“别婚姻”的作用。这即是《通志・氏族略》所云:“姓,所以别婚姻;氏,所以别贵贱。”《国语・周语》记载:“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享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为氏。”由此可见,姓为氏之本,氏由姓所出。

到了伏羲氏族社会时期,随着同一祖先所繁衍的子孙越来越多,一个家族往往会分成若干支系,并散居到各个不同的地方。各个分支的子孙除了保留姓以外,为了相互区别以表示自己的特异性,便要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样就产生了“氏”。也就是说,“姓”是一个家族所有后代的共同称号,“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不同支系。周代,姓氏制度已相当严密,成为宗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氏”则是姓派生出来的支系,为源于同一父姓始祖各支系的符号标志,其来源多变,可以由先辈名字、封邑、官职生成。同一个姓会派生出诸多的氏,比如芈姓下面的荆楚十八姓(氏),同一个氏也可能来自不同姓,最典型的为“王”氏,姬、姜、姒、嬴、芈等姓下面都有这一支系。

屈平

先秦时代,“姓”、“氏”严格区分,男子称氏不称姓,故屈原虽然是芈姓屈氏,但不能称他为芈原。秦汉以来姓氏合一,氏取代姓成为主流,嬴、姬等古姓反而沦为了小众。据统计全国芈姓约有一万人,但由芈姓发展出来的氏有100多个,人口总数相当庞大。

至于楚国王族的氏,应当放到当时的环境下去考量。《通志・氏族略》称“凡诸侯无氏,以国爵为氏”,《原姓》曰“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这一点《左传》可以作证,该书记载了好几次会盟时的盟约,末尾歃血为盟者都以国号+国君之名进行记载。

比如周襄王二十年(前632年)的践土之盟“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其中卫武为卫成公胞弟夷叔武(又称公子武或叔武),其余诸人皆为各国国君,这是以国为氏的典型实例。

两周时期,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频频参与会盟,不可能特立独行的不用国号。由此可见,按照正统观点楚王作为楚国君主,是没有氏的,即便在某些情况下必须用氏,也会冠以“楚”字,而非“熊”字。

事实上不仅是国君,他们一家子三代都无氏,君主称公、称王,儿子称公子、王子,孙子称公孙、王孙,只有到第四代才会立氏,表示自己这一支脱离公室(王室)。践土之盟中的夷叔武称卫武便是一例。

太子建

这一方面楚国也有实例。据《左传・昭公二十年》所载,楚平王的太子建,在出奔宋国之后称“楚建”,也就是说他是以“楚”为氏的。

至于“熊”则是“酓”的异体字,最初作为对部族领袖的称呼,后成为对国君尊称。历代楚王即位后都会在自己的名中冠入“熊”字。比如据《左传・ 昭公十三年》记载,楚平王即位后“名曰熊居”,即楚平王将自己的名字由弃疾改为熊居。若“熊”是楚王室的氏,那楚平王改名时压根无需特意强调,唯独是名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才需如此。《左传・ 僖公二十六年》,楚王族分支建立的夔国,面对楚国的质问,称呼自家先王曰:“我先王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窜于夔”,属于同样道理。

史籍《通志・二六・以国为氏》中对此也有详细记载:“负五年,秦将王翦、蒙武破楚,虏王负,灭之为楚郡。楚凡四十五世。其后以国为氏。”即楚国灭亡后,楚王室的后人以国号“楚”为氏。其实这是先秦时代的惯例,“秦”姓的来源同样如此。况且据《左传》记载,春秋时期楚国便有以“熊”为氏者,见于史端的共有五人:熊率且比、熊负羁、熊相宜僚、熊相谋、熊宜僚。

先秦时期,“以国为氏”并非人人可得,而是公族与近支宗室的特权。这一传统深刻反映了周代社会的等级制度——姓氏不仅是血缘的标识,更是权力与地位的象征。直至今日,郑、楚、宋、秦等许多源自先秦国姓的姓氏仍在中国姓氏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成为那段悠久历史的鲜活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