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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虎”凌成兴,造成国资损失2.08亿余元!

5月21日,一名曾经主政国家烟草系统的“烟草大员”被判刑。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天,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工业

5月21日,一名曾经主政国家烟草系统的“烟草大员”被判刑。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天,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凌成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凌成兴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凌成兴利用担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1万余元。2015年以来,凌成兴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促成、审议投资并收购股权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2.08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凌成兴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事实和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其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的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资料显示:凌成兴1957年10月生,江西上高人。2001年任江西省副省长,2006年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3年调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直至2018年卸任退休。

凌成兴于2023年10月落马,2024年4月被通报开除党籍。经查,凌成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接受他人提供的生活服务保障;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亲属在入职入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为亲属在交通、医疗方面谋求特殊待遇;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烟吃烟、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工录用、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在当时的处分通报中,凌成兴被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如今,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已出,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具体情况也得到了进一步披露,其数额达2.08亿余元之巨,可谓令人震惊。

近年来,烟草系统反腐动作不断。除了凌成兴之外,还有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司原司长张虹,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原司长徐维华等人相继被查。今年1月,2025年开年第一“虎”张天峰落马,被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监委调查。他也是烟草系统官员,曾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

资料显示,张天峰1963年4月出生,此前曾长期在陕西烟草系统任职,曾担任陕西省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陕西省渭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委书记、局长、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等职。此后,张天峰担任了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