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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评人陈震偷税被查,这钱是怎么藏起来的?

最近顶流车评人陈震(2400万粉丝)被传被多平台禁言,随后又有消息爆出陈震因偷税被处罚247万。这事儿一爆出来,就引起了

最近顶流车评人陈震(2400万粉丝)被传被多平台禁言,随后又有消息爆出陈震因偷税被处罚247万。

这事儿一爆出来,就引起了广泛的热议。

一、这些大V都是怎么藏的钱?

这事就当茶余饭后的闲聊,一说一乐就过了,不用太较真啊!

1.把钱藏进“暗箱”:私户收钱不申报

这是最直接的招,正规收入走对公账户,“灰色收入”全走私人微信、支付宝,甚至现金。

比如车评人陈震,品牌方给的“软广费”不走平台,直接用第三方支付转私户,157万收入连申报都没申报,相当于这笔钱在税务系统里“蒸发”了。

与此类似还有一些方式,他们用自己和亲戚的身份开几个个体户,用多个银行账户分流收入,消费者下单的钱直接进私户,采购也用私账转钱,从头到尾不开发票,形成“体外循环”。税务部门查账时,表面看他年收入不多,但实际远远不止这个数。

2.给收入换个“马甲”:税率直接“打骨折”

这是大V们喜欢用的“障眼法”,核心是“换身份逃税”。

比如你给公司打工赚的钱叫“劳务报酬”,超过4000块就得交税,赚得越多税也会增加;但如果注册个“个人工作室”,这笔钱就变成“经营所得”,还能靠“核定征收”再降税。

陈震的做法就是,他在天津注册了个文化工作室,其实连办公场地和员工都没有,纯是空壳子。把本应交税的230万广告收入,改成工作室的经营所得申报,再靠核定征收政策,实际税负直接降了60%以上,里外里省了一大笔。

3.装“鸵鸟”:要么不报,要么少报

有些大V干脆摆烂,明明收入很高,申报时只填“零收入”;还有些更鸡贼的,搞“虚假自查”,只补最近一年的税,想蒙混过关,结果被税务部门查资产时发现早年的窟窿。

二、大V们的这种偷税行为该怎么罚?

很多人觉得偷税无非就是补钱,但实际上处罚分“经济罚”和“行业罚”,严重的还得坐牢:

1.法律规定的“标配处罚”是补税+滞纳金+罚款

根据税法,偷税首先得把欠的税补上,再交“滞纳金”(每天按万分之五算,越拖越多),最后加罚50%到5倍的罚款。

陈震少交118万税,罚款加滞纳金算下来,总金额翻了一倍多,要掏247万。

要是态度差、不配合,罚款就往高了算;要是主动补税、认错快,可能只罚50%。但如果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且超过5万元,就可能构成“逃税罪”,要坐牢。

不过最近几年查的网红基本都是罚款,因为大多主动补缴了,算“从轻处理”。

2.行业里的“隐形处罚”

对大V来说,比罚款更致命的是“断了财路”。

陈震被全平台禁言,2400万粉丝的账号成了“死号”,80万一条的广告彻底没了;这些隐形的处罚不太好估价,损失肯定也是很大的。

现在是算法的天下,税务部门也推出了“税收信用积分”,偷税的网红积分直接清零,平台会降流、停推荐,相当于在行业里“社会性死亡”。

三、最头疼的灰色地带

很多大V偷税被查前,都觉得自己是“合理避税”,因为有些界限确实模糊,成了他们钻空子的温床:

1.收入性质“说不清”:到底是“打工钱”还是“生意钱”

带货佣金、广告分成、直播打赏,这些收入到底算“劳务报酬”(给平台/公司打工)还是“经营所得”(自己当老板)?两种身份的税率差了一大截。

2.空壳工作室“钻漏洞”:核定征收成了“避税工具”

很多大V注册个体工商户或工作室,会利用“核定征收”政策。税务部门给小商户定个固定税率,不用查账交税。本来这是给小微企业的优惠,但被网红玩坏了:明明年收入上千万,却故意不建账,让税务部门按“年收入10万”的标准定税。

陈震在天津注册的工作室就是典型,既没办公场地也没员工,纯靠核定征收避税,表面合法,实际是“虚假申报”,本质还是偷税。

3.平台资金流藏得太深

比如,直播电商的资金流就非常的乱:品牌方打钱给MCN,MCN再转给网红,可能走公户也可能走私户;有些平台不代扣代缴个税,只给网红发钱,不管交税的事。税务部门要查,得先从平台调数据,再比对银行流水,中间还可能遇到“刷单收入”“退货退款”掺浑水,很容易出现监管滞后。

四、为啥大家这么热烈地讨论这个事件?

1. 大众心理很不平衡,“我挣得少,还老实交税,你挣得多,凭啥你还能钻空子?”

普通人的税是“硬扣”的,工资到账前,公司早把个税扣了;兼职赚点外快,平台直接代扣。

但网红年收入上千万,却能靠“私户收钱”“空壳公司”少交税,这种反差太刺眼。陈震少交的118万税,凭啥他能“省”下来?

这种不满不是“仇富”,是对“规则双标”的愤怒。税收本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网红偷的税,本质是挖了教育、医疗等这些公共服务的墙角,最后还是要普通人买单。

2.对“公众人物”的失望,带着光环却不守规矩

网红能赚大钱,靠的是“流量光环”,而流量来自公众关注,本该做个守法榜样。

有些网红一边卖“正能量人设”,一边干着违法的事,这种“双面性”最让人反感。

大家怕的是“坏榜样”效应:如果网红偷税被查只是交笔钱就完事,会不会让年轻人觉得“有钱就能不守规矩”?这才是最伤社会风气的。

3.好奇又警惕,“他们的套路,会不会坑到我?”

很多人看新闻时会忍不住想:“我自己做点小生意,会不会不小心踩了税务红线?”比如开网店不开发票、兼职赚外快没申报,这些会不会被当成“偷税”?

这种警惕感让大家格外关注偷税细节,本质是想搞懂“税务规则”,怕自己成了“不懂法的冤大头”。

4.对“潜规则”的不满,“是不是还有很多没被查的?”

出事的顶流大V已不是一个两个了,但网友总觉得“还有很多中小网红在偷税”。这种“不安全感”让大家对事件格外敏感,不是不信监管,是怕“选择性执法”,陈震的事情是不是因为他真的惹到了某位大佬,才因此被处罚的?

你对这次的事件,有什么看法,不妨评论区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