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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并行:别让“层级差异”绊住晋升公平

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推行后,不少人告别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职务晋升困局,有了更多发展奔头。但实际执行中,一个突出问题越

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推行后,不少人告别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职务晋升困局,有了更多发展奔头。但实际执行中,一个突出问题越来越明显:中央、省、市、县、乡不同层级单位,政策执行标准差得不少,导致同样是公务员,在基层乡镇熬多年难晋升,在上级机关却相对轻松。这种“层级差异”不仅违背了职级并行的公平初衷,还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先说说这种差异具体体现在哪儿。最直观的是职级名额分配不均。上级机关层级高、编制多,职级职数比例也高,比如省级机关一级、二级调研员职数能占到编制总数的20%以上;可到了乡镇一级,调研员职数寥寥无几,大部分干部只能卡在四级主任科员以下,甚至有人干了二三十年还是科员。就像有基层干部吐槽:“在县里干到正科级都难,可在省里,不少年轻人几年就能升到四级调研员。”

再就是晋升条件的“层级鸿沟”。上级机关往往把学历、文字能力、项目经验作为重要晋升依据,这些条件对长期扎根基层、天天跟群众打交道的干部来说并不占优势。基层干部的核心工作是征地拆迁、矛盾调解、民生保障,这些“接地气”的业绩,在上级机关的晋升评价体系里却难量化、不“吃香”。更关键的是,不同层级的考核标准不统一,上级机关重宏观统筹,基层重具体落实,两者的业绩难以横向比较,导致基层干部晋升时“矮人一截”。

还有政策执行的灵活性差异。上级机关权限大,在职级晋升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节奏,甚至对重点任务骨干优先倾斜;而基层单位受编制、职数限制,只能严格按年限、按比例排队,哪怕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也难有突破。比如疫情防控期间,不少基层干部连轴转、冲在前,但因为职数限制,晋升时还是得“论资排辈”,而上级机关参与统筹协调的干部,却更容易凭借相关经历获得晋升机会。

要解决这些问题,核心是让职级并行政策“向下倾斜、精准适配”。首先得优化职级名额分配机制,建立“向基层倾斜”的职数动态调整制度。就像有些省份已经在做的,对乡镇机关适当提高职级职数比例,艰苦边远地区再额外增加名额,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晋升空间。同时,要打破“层级壁垒”,不能把职数简单按层级划分,而要结合工作任务繁重程度、干部队伍结构合理分配。

更关键的是建立差异化的晋升评价体系。不同层级的工作重点不同,考核标准也该“量体裁衣”。对上级机关干部,重点考核统筹协调、政策创新能力;对基层干部,要把群众满意度、矛盾化解率、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作为核心指标,让基层干部的“实干业绩”能真正转化为晋升资本。比如可以推行“基层经历加分制”,有乡镇、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的干部,晋升时适当放宽年限、优先考虑。

还要强化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管是上级机关还是基层单位,都要公开职级晋升的职数、条件、流程,避免“暗箱操作”。同时,建立跨层级的干部交流机制,让上级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也让优秀基层干部有机会到上级机关学习,既缩小不同层级干部的能力差距,也让晋升评价更全面、更公平。

说到底,职级并行的核心是“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只有消除不同层级单位的政策差异,让基层干部的付出被看见、被认可,让不同层级的公务员都能凭实干获得发展机会,才能真正激发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活力,让更多干部愿意扎根基层、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