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北京市古城中学主校区报告厅内气氛热烈,一场以“知法守法,做明理少年”为主题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法治教育讲座在此举行。
本次讲座由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古城中学法制副校长马欣主讲,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共同开启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学习之旅。


讲座伊始,马欣副校长引用ppt上一个神兽:獬豸。代表着法律的公正、无私。让学生们对法律产生了敬畏之心。之后向同学们讲述了身边的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情,很可能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例如:同学之间吵架升级,变成了推搡打闹致人受伤。网上转发一些谣言到班级群等等。

在讲解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关键变化。马欣副校长指出,此次修订紧密贴合社会治理的新挑战,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
①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将校园欺凌纳入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特别是针对校园常见的“孤立排挤”场景,如故意散布同学隐私、联合他人拒绝交流等行为,新法将其纳入欺凌范畴,填补此前法律空白。
②防卫者的拳头不再与施暴者同罪。
③整治“熊孩子”不再手软:不执行拘留不等于没事!公安机关将采取训诫、心理辅导、社会服务等专门矫治教育措施。
④对“一概不拘留”到“有限制拘留”:一是行为恶劣型:14-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二是屡教不改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

马欣副校长也为学生们解释了校园欺凌的具体行为:
1. 身体暴力:拳打脚踢,推撞,勒索钱财,强迫脱衣等。
2. 语言暴力:当面或通过网络辱骂,取侮辱性绰号,恶意嘲笑,散播谣言。
3. 关系暴力:拉帮结派,孤立排挤他人,强迫他人不许与被欺凌者交往。
4.网络暴力:在微信群,QQ群,社交媒体上发布恶意P图,侮辱性言论或视频。学生们不能触碰的核心红线是:殴打,侮辱,恐吓,强索财物等校园欺凌行为。如果学生触碰了这些“红线”法律后果:1.根据情节轻重,可处警告,罚款。对已满14周岁的学生,可处行政拘留。2.不仅处罚施暴者,对在旁边起哄,教唆,协助的人也会一并处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当防卫条款。马副校长通过生动的案例,向同学们解释了新法如何为正当防卫行为撑腰。14岁的李某在放学路上被3名同学围堵,对方一拳打在他脸上。李某情急之下,拿起书包推开对方,导致其中一人胳膊轻微擦伤。对方家长报警,要求李某赔偿。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予处罚,也不用赔偿。
在解读完新法变化后,马副校长结合中学生的日常生活,详细列举了中学生身边的治安违法“红线”,帮助同学们清晰认识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触碰的。
肢体欺凌方面,拳打脚踢、扇耳光、抓咬推撞等行为,以及使用木棍、烟头等物品恐吓或伤害他人身体,一旦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语言欺凌同样不容忽视。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故意散布他人生理缺陷、家庭隐私等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即使未动手,也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社交欺凌通过操控人际关系实施,看似“非暴力”,实则伤害更隐蔽持久。恶意排斥、孤立同学,禁止他人与其交往,逼迫他人参与不良活动,否则就散布谣言等行为,影响他人正常社交生活,造成精神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学校也将依法严肃管教。
财务欺凌以强凌弱夺取财物,本质是抢劫或敲诈勒索。强拿硬要同学零花钱、文具、手机,故意毁坏他人书本、衣物等财物的行为,若多次实施或数额较大,可能构成抢劫罪、盗窃罪,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网络欺凌随着网络普及愈发严重,屏幕后并非“匿名”的保护伞。在社交平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同学私密照片或视频,发恶意评论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可能涉嫌诽谤罪,相关记录将成为追责证据。
面对可能遇到的违法情形,马副校长为同学们提供了实用的行动指南,教导大家如何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正确应对违法犯罪行为。
保持冷静是关键。当看到有人在做违法犯罪的行为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慌乱不仅可能刺激到违法犯罪分子,让情况变得更糟,还可能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例如,看到有人在街头打架斗殴,若盲目冲上去劝架,很可能会被误伤。



及时报警很明智。报警是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在报警时,要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地点、时间、参与人员的特征等信息。比如,看到有人在超市里偷东西,应告诉警察超市的具体位置、小偷的外貌特征、穿着打扮以及偷东西的大概时间,以便警察更快地赶到现场,抓住违法犯罪分子。
注意保护自己至关重要。不要试图去做一些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情,如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搏斗。若发现自己处于危险之中,要尽快寻找安全的地方躲避,如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有监控的地方,既能保证自己的安全,也能为警察提供更多线索。
保留证据也不容忽视。如果可能的话,尽量保留一些与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可能会对警方的调查和处理起到关键作用。例如,看到有人在破坏公共设施,可以用手机拍下照片或者视频;听到有人在谈论违法犯罪的事情,可以用手机录音。但在保留证据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因过于专注而忽略违法犯罪分子的动向。
讲座最后,德育副校长周亚宏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他强调,法治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讲座,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知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做一名明理的好少年,校家社携手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为未来社会培养积极而负责任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优秀公民!

此次专题法治教育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通过马副校长的精彩讲解,同学们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