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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81岁婆婆借9200元给56岁男子,谁知,男子竟拿“感情债”抵账!

2025年初,重庆81岁的胡婆婆在麻将馆结识一56岁离异出租车司机肖先生不久,就借给肖先生9200元,谁知,对方竟以“被

2025年初,重庆81岁的胡婆婆在麻将馆结识一56岁离异出租车司机肖先生不久,就借给肖先生9200元,谁知,对方竟以“被欺骗感情”为由拒绝还款,甚至法院判决还钱仍拒不执行。

此事引发全网对“情感债能否抵金钱债”的激烈争议。

支持肖先生这套歪理的人,还真能掰扯出几条“理由”:

一是说肖先生接送婆婆、请吃饭,付出了时间和精力,这笔“情感投入”就该抵消债务;

二是说婆婆既然享受了人家的殷勤,又明确拒绝恋爱,就该“补偿”对方,要钱就是不近人情;

三是更离谱,说老年人就不该和异性有金钱往来,自己轻信别人,吃亏活该。

听听,这哪是讲道理,分明是帮着老赖欺负老人!

但凡是个明白人,都知道这纯属乱捏造!

首先,从法律上说,借贷关系有借条为证,是受《民法典》保护的合法债权,跟感情纠纷半毛钱关系没有,凭啥拿虚无缥缈的“情分”抵实打实的欠款?

其次,道德上这就是赤裸裸的敲诈,56岁的成年人,难道不知道“有借有还”的基本准则?

嘴上说着“感情受骗”,实则就是盯上了老人的养老钱,用陪伴当诱饵,把人家的善意当成可乘之机,吃相太难看!

最后,常识告诉我们,老年人渴望陪伴不是错,不能因为人家想找个人说说话,就活该被坑钱!

有网友说,老家有一邻居68岁大爷就遇到过类似的事,被牌友以“合伙投资”的名义骗了5万,对方也是拿“咱俩这关系还谈钱”这样的话敷衍了事,最后闹到法院才追回部分欠款。

我有个朋友更来气,她70岁的奶奶被广场舞的舞伴哄着买了一堆没用的保健品,还被忽悠借出去2万,对方翻脸就不认人,老人气得卧病在床。

还有更极端的情况:要是有人打着“黄昏恋”的旗号,跟老人领证结婚,然后卷走财产跑路,难道也能拿“感情破裂”当理由不担责?

答案肯定是不行!哪怕是夫妻,婚前借贷有凭证照样要还,感情从来不是赖账的遮羞布。

其实吵来吵去,大家都该明白一个道理:我们既要守住“欠债还钱”的法律底线,狠狠打击这种以情赖账的老赖;更要多关心家里的独居老人,填补他们的情感空缺。

别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老人“怕孤独”的空子。毕竟,保护好老人的钱包,才是对他们晚年生活最基本的尊重!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