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某村一场因村霸寻衅引发的冲突,打破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平静。当地张某家族人员无端滋事,与村民高某强一家发生冲突,最终导致张某超死亡、两人受伤,法院已作出相应判决。看着家人因暴力侵害留下的伤痛,高家人满心委屈,他们始终认为,高某强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在家人面临持续不法侵害时,为保护至亲所采取的无奈防卫。

2014年12月2日晚,高某强之兄高某正与三名同乡前往当地某镇生态园聚餐,原本只是一场普通的邻里小聚,却因邻桌人员的无端挑衅彻底失控。席间,邻桌的张某安、张某超、张某圈三兄弟主动上前,以“同乡情谊”为由要求拼桌饮酒,高某正因自身酒量有限,且早已知晓张某家族弟兄六人在当地横行霸道、无人敢惹,不愿招惹是非陷入麻烦,便悄悄倒掉杯中酒,面带歉意地婉言拒绝了劝酒。
这一退让却引发张某兄弟强烈不满。张某安径直走到高某正身边,抬手便打了他一耳光,张某超也随即上前,用拳头猛击高某正头部。高某正被迫还手,随后向门外退去,张某兄弟仍不依不饶,追着继续殴打。同行人员见状迅速上前拉架,好不容易才将双方分开。被拉开后,张某安依旧气焰嚣张,扬言“这事没完”“今晚就让你知道厉害”。
当晚21时许,高某正在同乡护送下驾车回家,途中发现张某兄弟驾驶一辆轿车紧随其后,对方一直用车灯强光照射己方后视镜,且车速较快,明显有追堵意图。高某正情急之下催促司机加速,才勉强摆脱尾随,顺利抵达家中。然而,他未曾想到,一场更猛烈的暴力袭击正在家中等候。
二、破门持械上门施暴,兄妹重伤有诊疗记录为证高某正到家不久,21时40分许,张某安、张某超、张某圈便带领多人踹开高家院门,手持铁锨、镢头等凶器闯入院内,高声叫嚣“把高某正交出来,今天非废了你不可”。冲突随即爆发,张某安带着酒意闯入后,高某强先朝张某安面部打了一巴掌,高某娃拿起扳手击打张某安身体,张某安则一拳打在高某强身上,双方随即厮打在一起。过程中,张某安手持铁锨或锄头挥舞着攻击,同行人员也手持同类工具参与殴打。
混乱中,张某等人见人就打,手段凶狠且毫无节制。高某正再次遭到多人围殴,头部旧伤复发,左臂被铁锨狠狠划伤;高某强的妹妹高某娃不忍家人遭难上前劝阻,却被张某安挥拳重击面部,当场倒地,头部重重撞击门框,瞬间意识模糊。医院住院记录清晰载明了此次暴力殴打造成的严重伤情:高某正入院诊断为“左侧前臂尺侧腕屈肌开放性断裂、左侧前臂外伤、脑震荡”,查体可见“左侧前臂中下端尺侧有斜形长约7CM伤口,边缘整齐,深达骨质,尺侧腕屈肌断裂,创口内活动性出血,手腕部屈伸及旋转功能明显受限”,需立即行手术治疗,共住院治疗19天。该伤情已构成器质性损伤,尤其是尺侧腕屈肌断裂及脑震荡,不仅导致其住院期间无法正常活动,更留下了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隐患。
高某娃的伤情同样不容乐观,入院诊断为“头部外伤、面部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15天,花费医疗费3675.42元。结合现场勘查笔录中“棋牌室门南侧门框上有长108cm、宽26cm擦拭、滴落状血迹”“活动扳手活动丝处有长9cm、宽2cm血迹”等痕迹证据,足以印证张某等人上门施暴时的暴力强度。此次殴打给兄妹二人带来了一系列严重后果:高某正术后手腕功能受限,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到直接影响;高某娃因头部外伤频繁出现头晕、头痛症状,面部血肿消退后仍留有色素沉着,心理上因遭受暴力袭击产生恐惧、焦虑情绪,长期不敢独自外出。同时,高额的医疗费用、家人陪护产生的误工损失,让本不富裕的高家雪上加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三、村霸劣迹斑斑,多起恶行印证嚣张本性张某家族弟兄六人长期在当地及周边村庄横行乡里,堪称名副其实的村霸,周边多户村民曾遭其不同程度的侵害。即便张某兄弟中多人曾因打架斗殴被相关部门查处,但始终毫无收敛之意,此次仅因简单劝酒遭拒便追堵上门、持械伤人,正是其长期嚣张跋扈本性的集中体现,也反映出其对法律的全然漠视。
张某家在当地势力庞大,平时无人敢招惹,此次竟因劝酒遭拒便上门施暴,足见其嚣张程度。这种长期形成的恶势力背景,也成为高某强后续反击时内心恐惧的重要原因。
四、防卫反击属无奈之举,庭审证据支撑正当防卫主张面对张某等人持械持续攻击,高某强为保护家人和自身安全,情急之下从家中拿出一把刀进行反击。据其庭审供述内容可知,当时张某等人手持铁锨、镢头朝家人身上招呼,哥哥被打得躺在地上,妹妹也已被打倒,他担心家人会有生命危险,来不及多想,只能拿起刀试图将对方赶走,核心目的就是保护家人。
混乱厮打过程中,高某强的刀刺中张某超、张某安、张某圈三人,其中张某超因胸部被刺伤,主动脉大部分断离、右心房贯穿,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高某强留在现场未抗拒抓捕,主动配合警方调查。
高某强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高某强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其一,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具有暴力性、紧迫性,已严重威胁到高某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其二,高某强实施反击的目的是保护本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防卫意图正当;其三,防卫行为是在不法侵害持续进行过程中实施的,不存在事后报复情形。而杨某在庭审中提及,看到张某超倒地后,双方便停止了厮打,这一情况也印证了高某强的反击仅针对持续的不法侵害。
五、判决结果引争议,申诉维权盼司法公正法院审理认为,高某强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本案系张某安等人在发生纠纷被劝开后又赶到被告人家中引发,可对高某强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高家人表示不服,坚决认为高某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高某正表示:“明明是张某等人上门寻衅滋事、持械暴力施暴,我们是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才进行反击,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我们不是要逃避责任,但也不能让作恶在先的村霸逍遥法外,更不能让正当防卫的人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逐渐趋于科学合理,更加注重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更加强调要鼓励公民勇于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暴力侵权,其主观恶性极大、行为危害性极强,已严重威胁到高某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高某强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防卫行为,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符合正当防卫的核心构成要件。
高家人始终坚信,司法机关终将全面、客观查明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依法作出公正裁决,让正义不缺席、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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