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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利好来了!六部门,重磅发布!

​​​“六部门重磅发布”,2026年1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告(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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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重磅发布”,2026年1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告(2026年第7号),延续并优化社区家庭服务业(养老、托育、家政)税费优惠,这对行业是直接利好。

核心政策要点

1. 增值税免征: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减计:上述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 房产/土地相关免税

- 承受房、地用于服务,免征契税

- 自用/承租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4. 家政服务专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影响与意义

- 对企业:显著降低运营成本,尤其在房租、税费、不动产相关支出上,提升盈利与扩张能力

- 对行业:鼓励更多资本与主体进入养老、托育、家政领域,缓解“一老一小”服务供给压力

- 对民生:有望推动服务价格更亲民、服务质量与覆盖范围提升

补充提示

- 政策适用主体为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需符合相关资质与条件

- 具体执行口径与申报流程,以税务部门等官方解读为准

这里是一份可直接对照自查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税费优惠资质清单(依据六部门2026年第7号公告,2026.1.1—2027.12.31执行),附材料留存与申报提示 。

一、主体资质自查

1. 登记类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已完成工商/民政登记,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含对应服务(养老/托育/家政)

2. 服务定位:面向社区居民,非纯内部/专属服务;服务场所位于社区或为社区提供上门服务

3. 特殊资质(按需):

- 养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备案回执、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 托育: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符合婴幼儿照护场所消防与卫生标准

- 家政:无需特殊许可,但需具备与服务匹配的人员与安全管理能力

二、服务范围与收入自查(核心)

自查要点:

- 收入与服务范围一一对应,能提供合同、收费凭证、服务记录

- 增值税免税收入需单独核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按**90%**口径归集

三、房产与土地优惠自查

1. 用途:房产/土地全部或主要用于提供对应社区服务(非办公/出租/其他)

2. 取得方式:自有、承租、无偿使用(需提供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

3. 契税优惠:承受房/地时,明确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家政,能提供规划用途证明

4. 其他:用于服务的建设项目,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需提供项目立项与用途说明)

四、材料留存与申报提示

1. 必备留存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服务资质/备案证明、服务合同、收入明细、房产/土地使用证明、税费优惠申报表单

2. 申报方式:增值税免税在申报时直接填报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在汇算清缴时调整;契税、房产税等在申报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风险提示:不得混淆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不得将非服务用途房产/土地用于享受优惠;税务机关核查时需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

五、自查结论与下一步

- 全部符合:按规定申报享受优惠,留存资料备查

- 部分符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如调整经营范围、单独核算收入、变更房产用途),整改后再申报

- 不符合:暂不申报,待满足条件后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