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人明明不缺钱,但还是会沉溺于小偷小摸中,甚至无法自拔,这其实是一种心理疾病。
昨天,北京朝阳警方通报了一起盗窃案,有点儿颠覆人的认知。一名收入不菲女子,自己从事的还是法务工作,竟因屡次偷窃超市车厘子,最终被刑拘。

超市位于通州垡头,王老板发现超市水果区总是发现车厘子空盒,于是带着困惑报案。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黑手”是一名女性顾客。经查询得知,她也算店里的老顾客了,还是会员。
该女子近期逛超市总会随手提着一个袋子,然后专挑无人角落,将车厘子拆开包装后倒进自备的袋子里。结账的时候,其它商品正常付款,袋子里的车厘子则堂而皇之地带出超市。

她用这种“暗度陈仓”的手法,先后作案6次,屡屡得手。当民警登门调查时,女子起初还装傻充愣,谎称没做过违法的事。民警说出超市的名字后,女子瞬间眼神闪烁、慌乱不已,最终如实招供。
令人费解的是,女子的偷窃并非源于经济窘迫。她在正式单位就职,从事的还是法务工作,收入也不低,完全可以轻松负担吃车厘子的消费,为什么还要去偷呢?

一切的开端,只是一个月前偶然发现的结账漏洞。她在一次购物后核对小票,她发现某件缺失标签的商品未被收费,超市门禁也没有报警。这个意外的“漏洞”,点燃了她占小便宜的侥幸心理,也唤醒了难以自控的心理冲动。

就这样,从最初的小盒蓝莓,到两盒车厘子、一个木瓜,再到各类散装干果,她的偷窃目标不断升级,直至老板报案后被锁定。案发后,她追悔莫及,提出自己愿意以“一赔十”退赔争取谅解。
然而,法律的红线已然触碰,不是她赔偿就能解决的,目前该女子已被刑拘,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在大众看来,高收入法务偷车厘子的行为匪夷所思,但从心理学角度剖析,这实则可能是“偷窃癖”的典型表现。心理学研究表明,偷窃癖属于冲动控制障碍的一种。
患者并非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是被一种无法克制的冲动驱使,偷窃过程带来的紧张感与得手后的快感,会形成类似成瘾的心理机制,促使其反复作案。
这也解释了为何女子明知行为违法,却仍一犯再犯。她需要对抗的不是生活的窘迫,也不是道德约束,而是失控的心理冲动。

笔者此前剖析过一个类似的案例,一位家境不错,退休金也不低的大妈,每次去菜市场,总要从商户摊位上偷摸顺点儿蔬菜瓜果,一天不偷就浑身难受。

接受审讯时大妈坦言:家里确实不缺买菜的钱,天天吃鱼吃肉也花不完,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她也觉得很委屈。大妈也表示愿意接受任何赔偿,只求放自己一马,但最终也被刑拘处理。

这类非功利性偷窃,在高收入人群中的例子并不少。之前有个年薪40万的博士后,因多次盗窃被拘。甚至还有身家千万的富商,却在公共浴池偷东西……
他们的共同特征都是“无法控制自己”,偷窃的核心目的并非占有物品,而是满足心理需求。

从心理机制来看,这类行为往往与童年经历相关。心理学研究发现,童年时期的“小偷小摸”若未得到及时纠正,可能形成固化的心理图式,将“偷拿”与“获得满足感”建立深层关联。成年后在特定诱因下被激活,进而成瘾,无法克制。
值得注意的是,偷窃癖患者通常存在明确的心理冲突。他们明知行为不当,却无法摆脱冲动,事后往往伴随强烈的自责与悔恨,这与普通盗窃者的主观恶性有本质区别。

但在法律层面,心理疾病并非免责理由,偷窃癖不能作为无罪或降刑的依据。所以,若发现自己存在无法控制的偷窃冲动,要主动寻求专业的心理干预。
最该引起重视的是家长们,如果发现自己家孩子有偷拿的行为,切勿放任自流,一定要及时的教育引导,一定要让他明确知道这是错的,这才能阻断心理问题的发展。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老祖宗总结的经验是有道理的。如果对孩子的小偷小摸行为满不在乎,或者帮他以极小的代价蒙混过关(比如简单道个歉),他就很有可能建立“偷东西不算事儿”的潜意识认知。
这不是在爱孩子,而是在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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