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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正阳县中医院因未告知患者医疗风险被罚1.1万元

信网12月16日讯 近日,河南省正阳县中医院因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及风险方案,被正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处罚。 行政

信网12月16日讯 近日,河南省正阳县中医院因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措施及风险方案,被正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正阳县中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向患者充分告知医疗措施及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方案。据了解,患者知情权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缺失告知可能导致患者对治疗方案缺乏理解,甚至影响治疗效果。

此次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该条款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履行告知义务。正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对正阳县中医院作出如下处罚:一是给予警告,二是处以罚款11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正阳县中医院是一家三级医院,举办单位正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经费来源财政补助(财政补助收入)。

医院官网显示,正阳县中医院创建于1987年元月,是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县级全民事业非营利性综合性中医院、省重点县中医院、三级中医医院。该院现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2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1人。(信网记者)

正阳县中医院官网(来源:网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