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二零二零年,案子开始了,欧某是主犯,叶某是帮凶,时间很长啊,一直到二零二三年,欧某一直在偷拍,在卖淫场所,他搞了很多微型摄像头,拍了九千多个视频,叶某帮他剪辑,大概三千个吧,想想都觉得可怕,他们靠这个赚了不少钱,欧某赚了五万多,叶某也差不多,最后还是出事了,欧某被判了十年半,叶某判了八年半,法律就是这样。

他们犯的是什么罪呢,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检察院是这样说的,情节很严重,但是叶某他自首了,欧某也坦白了,争取了从轻处罚,不然可能更严重,唉,只能这样说了。
这个事影响很大啊,你想想,那些摄像头那么小,谁能发现,个人隐私完全没法保护,还有叶某,研究生学历,规划研究院的,怎么会做出这种事,真的想不通,钱的诱惑太大了,很多人看完这个故事,都会去想,到底值不值得,为了五万块,把自己的人生都毁了,这成本真的太低了啊。
以后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再发生,是不是要严打卖淫嫖娼,源头掐断,可能有用,还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那些学历高的人,真的要好好学法,网络监管也要加强,不能让那些淫秽信息随便传播,隐私保护也得跟上,大家都在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应该怎么做才对,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