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回应刘晓庆被举报偷漏税:正依法依规办理
5 月 15 日,演员刘晓庆在戛纳电影节期间就 “涉嫌偷税漏税” 争议作出回应。面对媒体 “是否需要澄清” 的提问,她明确表示:“不需要,因为这完全是诬陷,所以就不需要。” 此前,她已通过工作室发布声明,直指举报人王某 “恶意举报、煽动舆论”,并强调 “税务机关已开展调查,本人及相关公司将积极配合”。
据深圳举报人王先生透露,他已向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实名举报刘晓庆及其全资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涉嫌偷税漏税。王先生指控,该公司通过 “形象代言费” 名义进行 330 万元交易,将款项转入公司后开具低税率增值税发票,疑似借此规避高税率个人所得税。他同时提供了税务机关出具的《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作为证据。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确认受理此案,并表示 “正在依法依规办理”。
在稍早发布的声明中,刘晓庆方强调 “与举报人王某并不相识”,指责其行为 “恶意且恶劣”,并呼吁公众 “不信谣、不传谣”。声明同时提到,税务部门已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刘晓庆及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 “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依法妥善处理”。
天眼查信息显示,刘晓庆曾参股的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她于 2021 年 4 月退出股东行列。目前,该公司因税务问题被列为 “非正常户”,并于 2024 年 7 月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过,该公司现状与此次举报事件的关联性尚未明确。
随着税务调查的推进,这一事件后续进展引发公众关注。截至发稿,上海市税务部门尚未公布调查结果,刘晓庆方亦未作进一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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