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刘杰 律媒文化
2025年12月4日,江苏高院一纸再审决定书让南京理工学院教授王广“贪污案”再次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

再审决定书显示,2018年1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广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王广上诉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王广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并以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并向江苏高院申诉。为此,江苏省高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再审条件,指令南京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江苏高院指令再审了,我只为了讨一个公道。"当王广教授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电话那头,这位高校知名教授激动的哭了,这次终于等来了希望。持续六年的不断四处奔走喊冤,他一直始终坚信自己无罪。
高校教授被指控贪污40余万元

2017年2月6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向玄武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广在2014年6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职务之便,在企业股权变更过程中,指使公司会计用公司公款为王广个人购买股份,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
玄武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广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一审判决:与检察院指控基本一致
2017年5月10日,该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王广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定性全盘否认,他坚称自己没有贪污的事实,收购陈某的29.4万元股权是替公司代持,并非他本人购买,2010年10月,他退股减资过程中也不存在侵吞11万余元的情况。
王广的辩护人当庭提交了王广笔记本电脑中载有“退股”方案、各股东“退股收款条”等关键信息的电子表格等证据没被法庭没有采纳。法院认定王广贪污罪成立,案涉资金40余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个判决与玄武区检察院指控基本一致。
二审改判:刑期实报实销,金额从40余万降至11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王广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前会议启动了非法证据排出程序,南京中院采纳第一次询问长达27小时疲劳讯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另外,法院也认定王广并非个人购买陈红的股份而是代公司持有股份,在2014年10月,陈红的29.4万元股份退股后也未全部归王广所有,而是部分用于相关股东退股;并且王广离开公司后将陈红的29.4万元股份一并转到高怀军名下持有,其也没有获得相应的转让对价。
南京中院判决撤销贪污29.4万元,仅仅认定王广贪污金额为11万余元,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15万元。此时,王广已在看守所内关押了整整2年5个月,还有一个月即将走出看守所。贪污金额从40余万降至11余万,刑期从三年半减至两年半。这看似“从轻”的改判,王广依然坚持自己无罪。
六年申诉:惊现马拉松现场被网友戏称“包公喊冤”
2019年4月21日,王广走出看守所,开启了漫长的奔波之路。
为此,他委托知名的刑辩律师李长青,重新整理了证据向南京中院提起申诉,认为二审认定的11万余元贪污事实仍存在错误。2020年11月13日,李长青律师在社交媒体表示,经过调查研究,王广教授根本不构成贪污罪。有证据证明公司各股东是按同比例退股,且其退股金额并未超过自己在公司的股份份额,其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该案应该予以平反。
没想到,南京中院驳回申诉,而后代理律师李长青和王广教授向江苏高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江苏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2月24日,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立案审查告知书,告知书内容也有了案号,案号为(2022)苏刑申33号,由审判监督庭杨朝晖担任主审法官。
期间,王广教授见过了承办人杨朝晖法官多次、见过了审查及监督庭庭长张婷婷、见过了法官戚晓红,主管信访的立案庭庭庭长李晶更是数次北京、南京谋面……王广教授一致坚持自己无罪的信念向前奔波,一次次无果而终。无奈之下,王广教授在2024年11月份身穿包公服装,扮相包公惊现在南京马拉松现场,被网友戏称“包公喊冤”,引发网友关注,一时间在网络成为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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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教授喊冤得到家人的支持,其姐姐网上公开支持王广教授称,“这是我的弟弟,我家有兄弟姐妹四人,我爸爸是一名乡村教师,他渴望农村孩子上学,自己付出了很多,帮助了很多上不起学的孩子们,父亲对我们都很严格,在他的教育下,恢复高考后,我们兄弟姐妹四人都分别考取不同学校。弟弟参加工作后,努力工作,为了科研他多次死里逃生,37岁就晋升为教授研究员,他多次荣获国家级奖励,就这么优秀的共产党员、科研人员却被冤枉贪污,没有天理啊。我哥哥的学术黄金期被拦腰斩断,从37岁正高到60岁白发,他的人生还能重启吗?”
在申诉六年期间,王广教授付出了常人难于想象的艰辛,甚至在疫情期间都没间断,不惜冒着风险多次到北京讨公道。
代理律师以案说法:王广贪污11.475万元到底去了哪了?
在“律师职业与律师读书”系列直播第十二场中,通过视频直播方式分享《刑事辩护中的真相识别》。
李长青律师多次在公开场所提及王广案件,在有关方面举办的“律师职业与律师读书”系列活动中,李长青律师分享《刑事辩护中的真相识别》中就以“王广教授贪污案”为例。
李长青律师在分享中讲到,起诉书指控包括一审认定王广贪污40.75万元,二审改判贪污11.475万元。检察院指控的根本原因是王广担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产品的跟不上国标标准修改导致订单大量损失,公司面临破产,各个自然人股东纷纷要求退股,《公司法》上又没有规定退股的条件,就采取了一些变通的方式退股。通过公司的小金库支付一部分退股款,退股的过程分了好几次,本案判决的11.475万元发生在2014年10月7日、8日。

其中20.875万是从公司的账户转到会计的账户,用小金库的资金退股导致实收资本账户上账实不符。打比方说,假如实收资本账户上记载100万元,实际已经退了20万元,实际资本只有80万元,但是账上还是100万元,这样就导致实收资本账户上账实不符,进而导致公司在做减资变更登记的时候无法处理账外资金,也就无法做减资登记,导致最后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在名义上和实际上有差额,检察院认为这个差额就是王广贪污,造成了王广少退股多拿退股款的假象。
那么,20.875万元的小金库的资金去了哪里?第一笔是11.475万元,结合王广转来的资金形成了一个30多万元的总体资金。这些资金分配给了魏虎、申小平、高怀军这三个人,账外资金分别转入这三个人的账户,会计留了2.74万元,整个三笔资金都包含小金库11.475万元,这是账实不符的差异部分,所以11.475万元根本没有进入王广的账户。而检察院、法院通过一种推算认为是王广贪污了11.475万元,这种换算方式和事实明显不符。通过资金流向审查,可以看到王广没有占有11.475万元,最终这笔钱流向了其他退股股东账户。
退股:王广教授吃亏还被扣上“贪污”帽子
据一审法院查明王广在工商登记出资金额295.52092万元,其中实际出资88.84341万元,按照相同比例计算应退股48.736802万元。当初退股资金总共只有77.075万元,退苏晓虎、魏玉虎、申小平和高怀军四人的退股金额后只剩下20.485463万元,根本不够退王广48.736802万元。
怎么办?王广作为总经理,选择了自己吃亏的方式接受这个不够相同比例的退股金额20.485463万元。退股电子表格显示王广的退股基数仅仅是37.34341万元,远远低于当天的实际股份88.84341万元,所以王广退股20.485463万元压根没有占一点便宜,而是吃了大亏,更不用提什么贪污。
另外,根据2021年公司最新审计报告、账务凭证和减资登记材料证明本案未发生贪污犯罪,也就是说王广没有贪污一分钱。
代理律师回忆录:为平冤不惜致信高院院长
李长青律师自2020年起代理王广教授申诉,特别强调了王广贪污案件事实清楚、无刑事违法性,应依法平反。期间多次和江苏高院法官沟通,李长青律师在社交媒体上记录近六年的沟通沟通状况,并且每一次沟通对案件平反都充满了信心,只是时间耽误的太长太长了。

2020年11月13日,李长青律师在社交媒体表示,今天正式向南京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王广教授委托李长青律师代理,经过调查研究,其根本不构成贪污罪。有证据证明公司各股东是按同比例退股,且其退股金额并未超过自己在公司的股份份额,其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该案应该予以平反。

2020年11月28日,李长青律师在社交媒体称,昨天(11月27日)王广教授在南京中院首次谈话。王广教授提交了15份新证据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脱繁入简,我直接问“其他三人退了全部股份都不是贪污,为什么王广88万股份只退了20万元就算贪污?原二审判决认为退股没有开股东会就是贪污,为什么王广构成贪污而其他人退股不是贪污?”
2021年6月30日,南京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接待南京理工大学教授王广以及家属与王广的申诉代理律师李长青等人。会上,李长青律师提交了《关于王广教授退股被冤贪污案的律师意见》,制作了金宁公司股权变化图,并详细讲解了股权变更中钱是怎么转的、账是怎么记的、工商是怎么变更的,指出二审判决认定的所谓王广“贪污”的11万余元根本就不在王广所得资金之内,而是在高某账户内混合支付给其他三位股东的资金内,所以王广不构成贪污罪,希望立即为王广平反。

2021年12月27日,李长青律师社交媒体发声称,我和王广教授到江苏省高院申诉立案。南京中院判决王广教授在2014年公司退股过程中贪污11.475万元,这11.475万元退给了其他股东,没有进入王广的账户;全额退股的人不是贪污,却判决部分退股的王广是贪污,退了50%股份的股东不是贪污,却判决仅退了20%股份的王广是贪污。这个判决毫无道理,必须推翻!

2022年7月8日,李长青律师称,上午陪同王广教授到江苏高院申诉谈话,承办法官杨朝晖接待了我们,全程两个小时。杨法官的面前摆放着一尺高的案件,卷宗上夹了很多做了标记的小纸条,谈话中杨法官对案中的数据脱口而出。我感觉法官对案情已经了然于胸,这对我们的申诉而言是非常有利的。对于冤假错案,法官研究的越深入,对案件的发展越有利。合议庭由从业几十年的资深刑事法官组成。尽管王广教授还是忐忑不安,但是我对江苏高院阶段的申诉充满了信心。

2022年10月15日,李长青再次在社交媒体披露王广教授贪污案申诉进展,昨天(10月14日)下午和王广教授在江苏高院与合议庭成员见面进行了谈话,时长近4小时。合议庭法官耐心地听我们讲述了案件的情况,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提问,我们都一一做了回答。王广教授因为案件迟迟得不到平反有一些焦虑,法官告诉我们再耐心等待一两个月。我们通过谈话还得知高院审监庭去年改判了7个案件10人次,我是第一次听说,这真是了不起的数字,一个律师每年能够平反一两个案件就已经觉得很牛了,但是没想到法官一年就做了这么多。这让我对王广教授的案件平反充满了信心。法官对案情的熟悉程度在律师之上,以他们的睿智,对案件是否冤错自然早了然于胸,只要秉持公正与良知,案件一定会平反。

备注:部分截图
2024年3月18日,李长青律师在社交媒体致信夏道虎院长,王广教授贪污案该平反了!希望尽快启动再审。

2025年8月14日,李长青再次在社交媒体称,今天在江苏高院参加了院领导对王广教授的接访,回答了几位法官的认真提问,耗时一上午。法官对案情比我还熟悉,我对王广贪污案平反充满了信心。只是已经历时将近四年,程序也不透明,这个过程太熬人了,王教授临近退休已经等不起。中午我又去了金宁粉末公司实地考察,见证了王教授开叉车、打螺丝、修机器的过程,一个本应该活跃着讲台上的教授不得不下车间干粗活,这是国家资源的巨大浪费,期待江苏高院早日为王教授平反。
记录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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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再审,考验法律公正
江苏高院指令再审,在如今大环境下实属罕见。六年的坚持,高院一纸指令再审决定书,再次让王广教授看到了一线希望。

李长青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这一喜悦:“2020年7月29日,我接受南京理工大学王广教授的委托代理其贪污罪的申诉,历时近5年半,今天终于收到了江苏高院再审决定书。王教授上午给我发微信语音报告这一好消息的时候,我感觉他的声音是颤抖的,我想他可能哭了。他的哭声既有喜悦,也饱含了申诉路上这么多年付出的艰辛,很多时候就像在走钢丝。王老师蒙冤是不幸的,但是和其他伸冤的人被推诿敷衍塞责相比,王老师又是幸运的,我们遇到了一位好法官。这位法官认真地审查了我们的案子,虽然过程有点漫长,但是没有迅速驳回申诉,我心里就已经有了一丝好的预感。最终能够决定再审,还要靠幕后的那些决策者”。
从被指控贪污40多万到高院指令再审,王广教授六年的奔走呼喊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希望,这场关于股权代持与司法纠错的漫长抗争,不仅仅引发公众对证据链与程序正义的深刻思考,指令再审也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救赎,更是对法律公正的考验。
王广教授始终坚信自己清白,六年在风雨中坚守正义,只为等待一个公正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