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消防安全,3月多地新规强调要合规使用电动车

闪开智能充电站 2周前 (03-10) 阅读数 5 #社会

3月多个城市纷纷出台了新的条例和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中,对电动自行车的管控成为多地新规的共同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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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福建《福州市消防条例》实施

《福州市消防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分为六章共五十一条,包括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与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根据消防体制改革和福州市消防工作实际,重点对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法规通过加强消防规划与建设,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建筑的消防技防要求等规定,有效回应火灾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根据福州实际设置相应条款规范历史文化街区、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化工园区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工作,并就群众关心的如电动车辆停放和充电等重点事项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3月1日起:广东《江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25年3月1日起,《江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和停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规定包括: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以及实施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的赋码销售和登记制度,以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鼓励和支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明确禁止在建筑内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或充电,以及乱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等不安全行为。

3月1日起:山东《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滨州市于3月1日起实施《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并细化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旨在消除管理“盲区”。

《办法》对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进行了分类明确,确保整改资金有保障,并禁止了包括使用电梯运载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在内的8项行为。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方的培训,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监督执法和指导帮扶,以提升住宅区消防安全。

3月1日起:广东《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实施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提及:补强执法措施,明确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加装、改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针对行政强制措施“暂时性”的特点,解决部分场所在被临时查封后坐等届满解封等情形, 规定查封期限届满后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赋能多维立体防治,明确 “高低大化、老幼古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加强 渔港、渔业船舶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管理,以全链条执法巩固“限摩禁电”成果,注重火灾预防。

【闪开来电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

背后是侥幸心理与安全意识的缺失。

新规的落地不仅是法律约束,

更是对生命的守护。

作为车主,

一定要自觉遵守规定,

从自身做起,

让“便捷出行”与“消防安全”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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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电桩领域深耕9年,主攻驻地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