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申请人才落户,需满足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信用等多方面条件,并依据不同类型人才准备相应材料,按流程办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申请条件
1. 基础条件
• 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若在“三城一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年龄限制可进一步放宽。
• 工作经历: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 信用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无严重不良记录。
2. 特定人才条件
• 绿色通道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入选者,能够走绿色通道;拿过国家科学技术方面二等奖或本市一等奖的人才也可申请。
• 创新创业团队:对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团队,有专门的落户政策支持。
• 高技能人才:在技能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人才,可申请落户。
• 专业领域人才:如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体育、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金融、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健康等领域的人才,根据政策有相应的落户支持。
二、申请材料
1. 个人材料
•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 若为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若为博士后,需提供出站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单位材料
• 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等。
• 单位若为有落户指标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落户指标证明。
三、申请流程
1. 单位申报
•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和人才条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并向所在区的人力社保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请材料。
2. 审核审批
• 区人力社保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复核。
• 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 办理落户手续
•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引进人才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落户手续一般包括开具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登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