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陈在一所中学的文印室干了16年,大家一直以为他会在那儿干到退休。
没想到,副校长刚一退休,小陈就被辞退了。
这事儿在学校里炸开了锅——“这小伙子干得好好的,怎么说辞就辞?”
16年默默工作,却在父母退休后遭辞退这个故事还要追溯到2006年。
那时候,学校的文印室人手紧缺,副校长的儿子小陈宜家残疾,行走不便,却还想要自食其力,于是副校长把他安排进了文印室。
为了方便,小陈一直居家办公,打印材料完成后,副校长再带到学校去。
这份工作,小陈一干就是16年。
这16年里,副校长没利用职权为儿子谋私利。
小陈没签合同,工资一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
也许,在那时,大家觉得这样的安排还挺合情合理。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一旦副校长和妻子退休,新领导就以小陈身有残疾、照顾性质的理由将他辞退了。
小陈不服,觉得自己不该因为父母的退休而失去工作,便把学校告上了法庭。
一审败诉,小陈不放弃上诉胜诉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陈不利,认为他没签合同,不能证明与学校有劳动关系。
但小陈并不打算放弃,他坚信自己这些年的辛苦付出不该就这么白费了,决心继续上诉。
二审法院详细调查后,认为从2006年9月到2022年2月,小陈和学校之间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这意味着,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小陈一直在给学校干活,接受学校管理,还拿工资,这就构成了劳动关系。
于是,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还判令学校赔偿小陈6万元。
这事儿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有人觉得,残疾人找工作本来就不容易,国家有政策照顾,小陈拿着最低工资,也没耽误工作,岗位也需要人,学校不该辞退他。
还有人说,副校长挺廉洁的,让儿子自食其力,却因为父母退休就被辞退,这样做太没人性,缺乏人文关怀。
残疾人就业难:特殊用工背后的困局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但可就业率常年在43%左右。
像小陈这样虽然有工作,但职业发展受限,工资多年不涨,是很多残疾人面临的现实情况。
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落实得不好,很多时候就是“象征性安置”。
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不足,导致残疾人就业权利难以保障。
副校长把儿子安排进学校工作,虽然没有违规为自己儿子谋私利,但这种特殊用工关系,确实在程序上容易引起争议。
随着事业单位用工越来越规范,这种历史遗留的特殊用工问题该怎么合理解决,成了个急需要思考的问题。
法治社会的期待:规则中的人性与正义我们应该想办法营造一个更包容的社会就业环境。
比如,建立残疾人就业配额与税收优惠联动机制,企业安置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就能享受税收优惠,这样既能调动企业积极性,也能保障残疾人就业。
完善职业能力评估体系,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匹配更合适的岗位,大力发展支持性就业服务,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建设法治社会,不仅需要规则,更需要在人性与正义之间找到平衡。
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残疾人都能有尊严地生活,实现“弱有所扶”的社会理想。
小陈的故事,或许只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却让我们看到残疾人就业所面临的复杂现实。
让我们多点关注,多想办法,共同为残疾人营造一个更加公平与友善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