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知道再审败诉可以找检察院监督,但是大部分当事人不知道其实并非只有到了再审败诉阶段才能找检察院监督,当大家碰到法律纠纷,想保护自己的权益时,得主动去了解并利用好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功能,可别仅仅把它当作“最后的救命稻草”。
检察院的控告申诉,不是只能在法院再审判决自己输了官司之后才能去寻求帮助的。其实,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不管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不管案件进行到哪个环节,只要当事人发现法院在审判案件或者执行判决时,有违法违规的情况,都能立刻启动检察院的监督程序。
《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和《民事诉讼法》都明确说了,检察院有权对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他们进行监督。
可以说,检察院的控申部门就像是一个全程守护正义的角色,一直在努力保障公平公正。要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发现了审判违法的线索,比如发现有人搞虚假诉讼,或者法院审理案件时程序不合法等等,就可以马上把相关材料交给检察院,请求检察院按照职权启动监督程序。这样,就有可能促使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开展专项监督,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在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因为不了解这个程序,总是等到再审败诉,实在没辙了才想到找检察院帮忙。可这时候,往往已经错过了最好的维权时机。
所以啊,大家一定要主动利用好检察院的司法监督权力,把它当作诉讼过程中一个能及时起作用、很有力的维权手段,而不是等到事情无法挽回时,才把它当作事后补救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