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一位53岁的独居女子邓女士,因急性脑梗死经救治无效后离世。由于她身后没有合适的近亲属,其遗产处置与身后事宜的安排受到社会关注。

在邓女士住院治疗期间,其监护人的确认成为紧迫问题。上海市徐汇公证处介入后,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查阅了数十年的户籍、婚姻档案及其父亲的人事资料,最终证实邓女士确无法律规定的适格近亲属可以担任其监护人。基于此,该公证处于3月5日出具了徐汇区首份“临时监护人公证书”,依法指定邓女士户籍所在地的徐汇区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担任其临时监护人。凭借这份法律文书,居委会得以合法地为邓女士签署医疗方案、支取医疗费用,为治疗争取了时间。
邓女士离世后,相关事宜仍在推进。因房东要求清空其租住的房屋,公证处应居委会申请,已对屋内的遗物清点过程进行了现场公证。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试图通过遗物来确认邓女士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同时,居委会将向法院提出申请,建议由区民政部门担任邓女士的遗产管理人。目前,华泾镇政府已为此成立专门的工作专班,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处置后续事务。
公证处工作人员借此事件提醒,对于失独家庭、终身未婚未育且父母已故的独生子女等群体,可以考虑提前签署意定监护协议及遗赠扶养协议,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作为未来失能时的监护人或身后事的处理人,从而避免需要政府部门启动公职监护程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