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白天辉4年受贿11亿,二审维持死刑

大案真实记录 3周前 (02-27) 阅读数 34 #推荐

在中国金融界,白天辉曾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名字。然而,随着一系列贪腐案件的揭露和审判,他的名字最终与贪婪、堕落和法律的严惩紧密联系在一起。2025年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这一判决为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1.08亿元的贪腐案画上了句号。

2014年至2018年间,这四年是白天辉贪腐生涯的“黄金时期”。在这期间,他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以及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这一数字不仅刷新了金融系统贪腐案件的金额纪录,也彰显了白天辉贪腐手段的狡猾和贪婪程度的惊人。

白天辉的贪腐手段极具“华融特色”。作为华融系“影子银行”运作的关键人物,他通过虚设复杂交易结构、包装不良资产、违规提供“过桥贷款”等手段,将国有资产变成利益集团的“提款机”。某能源集团为获取50亿元并购贷款,向其单笔行贿2.3亿元;某地产公司为压低资产包收购价格,向其海外账户转移股权收益1.8亿元……判决书披露的数十笔交易,勾勒出一条贯穿境内外、横跨多领域的黑色利益链。

2018年,随着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的落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查办过程中发现白天辉与赖小民存在巨额异常资金往来,由此牵出了这条“漏网之鱼”。赖小民与白天辉的关系密切,两人共同推动高风险项目,通过虚假评估、倒置审批程序谋取私利,导致国有资产巨额流失。赖小民案涉案金额高达17.88亿元,已于2021年被执行死刑。白天辉的贪腐行为也随之浮出水面。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白天辉受贿一案。法院认为,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尽管白天辉在案发后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均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法院综合考虑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认为立功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白天辉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在二审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综合考量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多方面因素,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央视推出的纪录片中,白天辉曾出镜讲述了他与赖小民之间的部分违纪违法行为。他揭露了赖小民为了追求短期业绩,不惜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热衷于投资高风险领域,甚至直接干预投资决策,将资金投向“朋友”的项目。这些行为不仅为公司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也让无数无辜的投资者和员工成为了牺牲品。

白天辉的陨落之路,是贪婪与堕落的必然结果。他的案件不仅是对个人贪腐的清算,更是对整个金融界的一次深刻警醒。它告诉我们,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一旦触碰了法律的底线,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白天辉的故事,将成为金融反腐斗争中的一个标志性案例,永远警示着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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